[发明专利]以动物皮为原料制取胶原蛋白制品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06008.1 | 申请日: | 2012-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455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2 |
发明(设计)人: | 殷涌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林省中韩动物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23J1/10 | 分类号: | A23J1/10;A23L2/38 |
代理公司: | 长春吉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2201 | 代理人: | 朱世林;王寿珍 |
地址: | 130600 吉林***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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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动物 原料 制取 胶原 蛋白 制品 方法 | ||
1.一种以动物皮为原料制取胶原蛋白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将表面处理后的动物皮用水洗净,然后用斩拌机粉碎成皮泥;
b.向皮泥中加水,经胶体磨、均质机粉碎后加入蛋白酶,经使用场强为15~40kv/cm脉冲数为5~100个的高电压脉冲电场处理或经过超声波处理20~120min酶解;
c.酶解处理后的物料经碟片分离机去除脂肪与固体物,即获得液态胶原蛋白制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动物皮为原料制取胶原蛋白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所述水的加入量为皮泥与水的质量比:1∶2~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动物皮为原料制取胶原蛋白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所述蛋白酶的加入量为皮泥与蛋白酶的质量比:1∶0.02~0.0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动物皮为原料制取胶原蛋白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蛋白酶可选自木瓜蛋白酶或菠萝蛋白酶等中性蛋白酶;也可以是胃蛋白酶等酸性蛋白酶,在使用酸性蛋白酶时,要将溶液调成pH值为2~3的酸性,然后进行酶解;也可以是胰蛋白酶等碱性蛋白酶,在使用碱性蛋白酶时,要将溶液调成pH值为7.5~8.5的碱性,然后酶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动物皮为原料制取胶原蛋白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权利要求1所获得的液态胶原蛋白经浓缩、干燥后得到胶原蛋白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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