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核电站主控室通风系统应急新风管线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79385.0 | 申请日: | 2012-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00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2 |
发明(设计)人: | 赵新艳;苑晓东;刘鹏飞;刘新建;孙立臣;戴一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21D1/04 | 分类号: | G21D1/04;F24F7/06;F24F13/02;F24F13/28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84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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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核电站 主控 通风 系统 应急 新风 管线 | ||
1.一种核电站主控室通风系统应急新风管线,其特征在于:包括设在核电站厂房屋顶不同位置的两个事故取风口,两个事故取风口分别通过隔离阀进行开启或关闭;所述的两个事故取风口之间通过风管连接,并共用同一条应急送风管线与应急事故风机相连,应急事故风机将室外新风引入主控室,应急送风管线上设有碘吸附器;所述的两个事故取风口的位置相对于反应堆安全壳呈相反方向布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站主控室通风系统应急新风管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事故取风口与反应堆泄漏源点之间的最短距离应大于60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站主控室通风系统应急新风管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事故取风口中的第一事故取风口设在LX电气厂房屋顶的新风小室,第二事故取风口设在辅助厂房屋顶NF区的新风小室;第二事故取风口通过风管连通至第一事故取风口,风管与设在第一事故取风口处的应急送风管线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核电站主控室通风系统应急新风管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管采用气密性碳钢风管。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核电站主控室通风系统应急新风管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事故取风口所在的新风小室内分别设有辐射监控仪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站主控室通风系统应急新风管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应急送风管线上还设有高效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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