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62967.8 | 申请日: | 2012-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78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发明(设计)人: | 薛家明;于建海;霍吉栋;王春新;张会强;孙治林;胡仁平;崔毅敏;李金华;殷永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7/22 | 分类号: | E04H7/22;E02D27/12;E02D27/14;E02D27/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桑传标;王凤桐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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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筒仓 底部 结构 施工 方法 | ||
1.一种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该施工方法包括:
步骤1:在地面(13)上布置多根基桩(1);和
步骤2:在所述基桩(1)的顶部固定承台(2);其特征在于,该施工方法还包括:
步骤3:在所述承台(2)的中间区域设置承重墙(6),使一部分所述基桩(1)位于所述承重墙(6)的下面,
其中,所述基桩(1)为灌注桩,分布在所述承台(2)中间区域下方的基桩(1)采用桩底、桩侧复式后注浆工艺形成,分布在所述承台(2)周缘区域下方的基桩(1)采用桩底后注浆工艺形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灌注桩通过以下方法形成:在所设计的桩位上开设圆形的孔,然后在所述孔内放置钢筋笼并灌注混凝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桩底、桩侧复式后注浆工艺包括以下步骤:在所述钢筋笼上预设注浆管和压浆阀,在成桩后2-30天内,采用高压泵将浆液通过所述注浆管和压浆阀压入所述桩底和桩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桩底后注浆工艺包括以下步骤:在所述钢筋笼上预设注浆管和压浆阀,在成桩后2-30天内,采用高压泵将浆液通过所述注浆管和压浆阀压入所述桩底。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承重墙(6)具有第一部分(7)和第二部分(8),该第一部分(7)和第二部分(8)相互垂直交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承重墙(6)包括“口”形部分(11)和“井”形部分(12),所述“口”形部分(11)环绕所述“井”形部分(12)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口”形部分(11)与所述“井”形部分(12)相交。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承台(2)具有第一凸台(3),该第一凸台(3)设置在所述承台(2)的周缘区域的下表面上,在所述第一凸台(3)的下面设置第一组基桩(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承台(2)还具有第二凸台(4),该第二凸台(4)设置在所述承台(2)的中间区域的下表面上,在所述第二凸台(4)的下面设置第二组基桩(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至少一部分基桩(1)的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所有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相等,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所有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相等,并且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单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单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凸台(4)位于所述承台(2)的正中间位置,所述承台(2)还具有第三凸台(5),该第三凸台(5)设置在所述承台(2)的中间区域的下表面上且位于所述第一凸台(3)和第二凸台(4)之间,在所述第三凸台(5)的下面设置第三组基桩(1)。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第三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且小于所述第二组基桩(1)的分布密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筒仓底部结构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第三组基桩(1)中至少一部分基桩(1)的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均大于所述第一组基桩(1)中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且均小于所述第二组基桩(1)中每根基桩(1)的横截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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