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海滨锦葵干燥块根果酒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42836.3 | 申请日: | 2012-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404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朱海亮;钦佩;潘少明;秦亚娟;陈琳;王邦;田永林;王福邦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大学连云港高新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C12G3/06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 代理人: | 汪旭东 |
地址: | 222000 江苏省连云港***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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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海滨 锦葵 干燥 块根 果酒 | ||
1.一种海滨锦葵干燥块根果酒,由海滨锦葵干燥块根、果品和炮制酒经浸泡制备而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由海滨锦葵干燥块根、果品和炮制酒重量份数如下:
海滨锦葵干燥块根 30-100份
果品 10-20份
炮制酒 1000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所述炮制酒为纯粮白酒或黄酒。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所述白酒酒精度数为30-60度,所述黄酒酒精度数为10-20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所述果品为鲜果或干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所述果品为红枣、荔枝、杨梅、芦荟、山楂、桑椹中的一种或几种。
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还可以与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调味酒和/或调味剂勾兑调味。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味酒为纯粮白酒或黄酒,白酒酒精度数为30-60度,所述黄酒酒精度数为10-20度,所述调味剂为蜂蜜、冰糖或食用香精。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海滨锦葵干燥块根果酒与调味酒的勾兑比例为0.1-1:1(重量比)。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酒,其特征在于海滨锦葵干燥块根果酒与调味剂的勾兑比例为1000:1-20(重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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