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36397.5 | 申请日: | 2012-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16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王璟瀚;陈思佑;陈纪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F3/0487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1 | 代理人: | 于淼;张一军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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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执行 显示 控制 方法 装置 | ||
1.一种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应用于电子装置,该方法包括:
接收用户的多个图像的图像数据,其中,由摄像头模块捕获该多个图像;以及
通过分析该多个图像的该图像数据检测该用户的多次眼睛活动,以确定是否执行至少一个滚动操作,其中通过分析该多个图像的该图像数据检测该用户的多次眼睛活动以确定是否执行该至少一个滚动操作的该步骤进一步包括:当检测到特定眼睛活动时,执行与该特定眼睛活动相应的特定滚动操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事先已执行的校准过程,该特定眼睛活动表示该用户看向该屏幕内/外的预设边缘区域;且该方法进一步包括:
确定该特定滚动操作为朝向相对该屏幕中间的该预设边缘区域的相同一方的滚动操作。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事先已执行的该校准过程,该特定眼睛活动表示该用户看向该屏幕内/外的该预设边缘区域长达一个时间段,该时间段大于预设阈值。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预设边缘区域位于该屏幕的上方、下方、右方或左方。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事先已执行的该校准过程,该特定眼睛活动表示该用户视线沿着预设方向游走;且该方法进一步包括:
确定该特定滚动操作为朝向该预设方向或该预设方向的反方向的滚动操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预设方向为上方向、下方向、右方向或左方向。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特定眼睛活动表示该用户眨动他/她的眼睛。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
确定该特定滚动操作为相应于该用户连续眨动他/她的眼睛的次数的滚动操作。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特定眼睛活动为该用户的有意眼睛活动,且该方法进一步包括:
检测该用户是否触摸/按确认节点/垫片/按钮以确定是否该多次眼睛活动中的一次眼睛活动为该用户的有意眼睛活动,其中当检测到该用户触摸/按动该确认节点/垫片/按钮,则确定该眼睛活动为该用户的有意眼睛活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滚动操作包括上翻页/下翻页操作。
11.一种执行显示控制的装置,包括电子装置的至少一部分,该执行显示控制的装置包括:
存储器,用于临时存储信息;以及
处理电路,用于控制该电子装置的多个操作、接收用户的多个图像的图像数据以及临时将该多个图像的该图像数据存储进该存储器,其中,由摄像头模块捕获该多个图像,以及该处理电路用于通过分析该多个图像的该图像数据检测该用户的多次眼睛活动,以确定是否执行至少一个滚动操作;
其中,当检测到特定眼睛活动时,执行与该特定眼睛活动相应的特定滚动操作。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基于事先已执行的校准过程,该特定眼睛活动表示该用户看向该屏幕内/外的该预设边缘区域;且该处理电路确定该特定滚动操作为朝向相对该屏幕中间的该预设边缘区域的相同一方的滚动操作。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基于事先已执行的该校准过程,该特定眼睛活动表示该用户看向该屏幕内/外的该预设边缘区域长达一个时间段,该时间段大于预设阈值。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预设边缘区域位于该屏幕的上方、下方、右方或左方。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基于事先已执行的该校准过程,该特定眼睛活动表示该用户视线沿着预设方向游走;且该处理电路确定该特定滚动操作为朝向该预设方向或该预设方向的反方向的滚动操作。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预设方向为上方向、下方向、右方向或左方向。
1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执行显示控制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特定眼睛活动表示该用户眨动他/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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