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96685.2 | 申请日: | 2012-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936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26 |
发明(设计)人: | 谈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G09B23/18 | 分类号: | G09B23/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信好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9 | 代理人: | 张妍 |
地址: | 201206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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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证明 逻辑 代数 公式 演示 装置 | ||
1.一种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用于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成立,即在一个与或表达式中,包含一个乘积项A,其与其它变量B的或A+B组成另一个乘积项,则该另一个乘积项A+B是多余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演示装置包含:
通过并联连接的第一演示电路和第二演示电路,以及与所述并联后的第一演示电路和第二演示电路通过串联连接的电源;
所述第一演示电路表示需证明的逻辑代数公式A(A+B)=A中的与或表达式的A(A+B)的逻辑组合;
所述第二演示电路表示需证明的逻辑代数公式A(A+B)=A中的乘积项A的逻辑组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演示电路包含:
由第二开关(A-1-2)和第三开关(B-1-1)相互并联组成的第一支路;
第一开关(A-1-1),所述的第一开关(A-1-1)与所述的第一支路串联连接;以及,
第一发光二极管(P-1),所述的第一发光二极管(P-1)与所述串联连接后的第一支路和第一开关(A-1-1)通过串联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演示电路还包含:第一上拉电阻(R-1),所述的第一上拉电阻(R-1)与第一发光二极管(P-1)通过串联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演示电路包含:相互串联连接的第四开关(A-2-1)和第二发光二极管(P-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演示电路还包含:第二上拉电阻(R-2),所述的第二上拉电阻(R-2)与第二发光二极管(P-2)通过串联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开关(A-1-1)、第二开关(A-1-2)和第四开关(A-2-1)为一组联动开关;所述第一开关(A-1-1)、第二开关(A-1-2)和第四开关(A-2-1)保持通断状态一致,其连通和断开状态分别代表逻辑代数公式A(A+B)=A中变量A的逻辑。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开关(B-1-1)的连通和断开状态代表逻辑代数公式中A(A+B)=A变量B的逻辑。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发光二极管(P-1)的点亮或熄灭表示所述第一演示电路的导通或断开状态,即代表逻辑代数公式A(A+B)=A中表达式A(A+B)的逻辑。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证明逻辑代数公式A(A+B)=A的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发光二极管(P-2)的点亮或熄灭表示所述第二演示电路的导通或断开状态,即代表逻辑代数公式A(A+B)=A中表达式A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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