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微博技术的互动显示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83102.2 | 申请日: | 2012-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931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26 |
发明(设计)人: | 陈建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建安 |
主分类号: | G06F3/14 | 分类号: | G06F3/14;H04L12/58 |
代理公司: | 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59 | 代理人: | 李俊康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技术 互动 显示 系统 | ||
1.一种基于微博技术的互动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支持微博技术的移动客户端(1)、微博开放平台(2)、互动显示屏发布系统(3)和液晶互动屏(4),所述互动显示屏发布系统(3)拥有至少一个微博帐号的控制权,所述移动客户端(1)所属的微博帐号都被互动显示屏发布系统(3)拥有控制权的微博帐号所关注,移动客户端(1)通过微博开放平台(2)发布或分享微博信息,互动显示屏发布系统(3)通过微博开放平台(2)提取其关注的微博信息,并通过液晶互动屏(4)输出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微博技术的互动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客户端(1)与互动显示屏发布系统(3)之间的数据通讯都通过微博开放平台(2)自动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微博技术的互动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互动屏(4)支持视频输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微博技术的互动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客户端(1)为支持微博技术的移动电话、平板电脑或计算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微博技术的互动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互动显示屏发布系统(3)部署在服务器或PC机上,其通过互联网与微博开放平台(2)进行通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微博技术的互动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客户端(1)发布或分享的微博信息为最新政务资讯、政策法律法规和为民服务细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建安,未经陈建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83102.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