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82919.8 | 申请日: | 2012-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609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2 |
发明(设计)人: | 庄耀源;庄林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信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3/04 | 分类号: | E02D1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方专利事务所 31127 | 代理人: | 吴干权;朱志祥 |
地址: | 202150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关 型钢 钢板 施工 一体 完成 打桩 定位 导向 | ||
1.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包括钢架体、限位调节装置、水平调节装置、定位器,其特征在于导向架(1)为主体长方形框架,采用H型槽钢构成,主体长方形的顶部设有工作平台(2),所述的工作平台(2)在导向架(1)的钢板连接上部设有第一钢板与下部设有第二钢板,主体长方形的底部设有与顶部导向架钢板大小相等且平行的钢板,顶部和底部的导向架上面设有相应的打桩定位导向架,所述的打桩定位导向架由若干个梯形的钢板桩导向管上沿梯形钢管的前后设有若干个H型钢导向孔支架(3),在H型钢导向孔支架与钢板桩导向管连接之间设有限位调节装置(5)及钢缆,顶部与底部导向架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定位器(7),顶部和底部的导向架与主体长方形框架的左右连接处分别设有水平调节装置(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其特征在于限位调节装置由三个动滑轮和三个定滑轮设在钢板上,三个定滑轮设在钢板桩导向管的上部、中间及右侧位置,三个动滑轮设在钢轨H型钢导向孔支架的右侧位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其特征在于H型钢导向孔支架为工字型形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其特征在于水平调节装置采用活动螺柱构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施工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安放导向架,导向架在安放时,利用水平调节装置6将导向架保证平面水平,上下垂直,误差应小于3mm,可以利用仪器或线锤进行控制,两端对角挂线锤,可控制上下和水平;
2)当开始准备打H型钢时,首先将H型钢吊起通过导向架上下两层H型钢导向孔3,不要入土,在入土前利用限位调节装置5进行对H型钢的定位,将所有限位调节装置5中的可动滑轮全部收紧顶住型钢,当上下两层的滑轮全部收紧到位后,略微松开可动滑轮,使滑轮和型钢间保持接触面就行,期间吊机吊H型钢要尽量保持稳定,不能有大副的晃动,当一切准备就绪时,开始下H型钢,先靠H型钢自重沉桩,当无法再下沉时,利用振动锤夹紧H型钢顶部振动下沉,根据经验,振动下沉过程中,H型钢的下沉速度不能过快,应保持在每分钟2~3m,在振动下沉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动滑轮的变化,应时刻保持动滑轮面接触到H型钢,保持转动;
3)当H型钢施工完毕后,开始施工钢板桩,施工前,钢板桩两侧的圆钢应切割成一个斜角,并涂上黄油,减少和锁口的摩擦力,当钢板桩两端都进入H型钢锁口后,应靠自身的重力做自由沉桩,期间吊机和指挥应注意配合,时刻调整吊机方向,让板能自由顺利的通过导向架上下两层钢板桩导向孔4,并入土一部分,当入土后不再沉桩时,开始振动下沉,振动过程也不能快,应保持每分钟2~3m的速率下沉;
4)根据开设导向孔的数量,本导向架一次能完成4~6根H型钢和钢板桩的施工,或同时完成H型钢和钢板钢的一体打入施工,进行下一组导向施工时,为保证与前一组H型钢的间距,利用导向架前端伸出的固定间距的定位器7进行H型钢间距的限定,在本装置的导向下同时完成H型钢和钢板钢的一体打入施工,然后移走导向架,进行下一组H型钢与钢板桩的组合导向施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向架采用300×300槽钢做框架,长7~12m,宽1.0~1.6m,高2.8~3.2m,模板中H型钢间距为1.2~1.8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钢板和第二钢板采用2cm的钢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关H型钢和钢板桩施工一体完成的打桩定位导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H型钢和钢板桩的施工在打桩定位导向架上一体完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信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上海信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82919.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