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灯具的控制装置及车辆用灯具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79912.0 | 申请日: | 2012-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68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05 |
发明(设计)人: | 笠羽佑介;山崎真嗣;户田敦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B60Q1/10 | 分类号: | B60Q1/10;F21V14/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邸万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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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灯具 控制 装置 系统 | ||
1.一种车辆用灯具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由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的、可导出车辆相对水平面的倾斜角度的加速度值;以及
控制单元,用于控制车辆用灯具的光轴调节,
在将车辆相对所述水平面的倾斜角度称为合计角度时,在该合计角度中包含路面相对水平面的倾斜角度即路面角度和车辆相对路面的倾斜角度即车辆姿态角度,
所述控制单元,从所述合计角度中,基于第1计算方法导出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和基于第2计算方法导出第2暂定车辆姿态角度,并进行校正以使所述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及所述第2暂定车辆姿态角度的一个与另一个之差变小,将校正过的暂定车辆姿态角度设定为车辆姿态角度,根据该车辆姿态角度,输出指示车辆用灯具的光轴调节的控制信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
所述控制单元保持所述路面角度的基准值和所述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的基准值,
在所述第1计算方法中,在车辆停止中从所述合计角度中减去所述路面角度的基准值来导出所述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将导出的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设为新的基准值,在车辆停止时从所述合计角度中减去所述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的基准值来导出所述路面角度,将导出的路面角度设为新的基准值,
在所述第2计算方法中,从车辆加速时及减速时的至少一方的、车辆前后方向的加速度的时间变化量和车辆上下方向的加速度的时间变化量的比率中导出所述第2暂定车辆姿态角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装置,
所述控制单元基于所述第2暂定车辆姿态角度,校正所述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
所述控制单元基于所述合计角度的履历生成使规定的合计角度和规定的车辆姿态角度关联的对应数据,在合计角度处于所述规定的合计角度时,基于所述对应数据校正所述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及所述第2暂定车辆姿态角度的至少一个。
5.一种车辆用灯具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
车辆用灯具,可调节光轴;
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可导出车辆相对水平面的倾斜角度的加速度值;以及
控制装置,用于控制所述车辆用灯具的光轴调节,
在将车辆相对所述水平面的倾斜角度称为合计角度时,在该合计角度中包含路面相对水平面的倾斜角度即路面角度和车辆相对路面的倾斜角度即车辆姿态角度,
所述控制装置,从所述合计角度中,基于第1计算方法导出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和基于第2计算方法导出第2暂定车辆姿态角度,并进行校正以使所述第1暂定车辆姿态角度及所述第2暂定车辆姿态角度的一个与另一个之差变小,将所校正的暂定车辆姿态角度设定为车辆姿态角度,根据该车辆姿态角度,输出指示所述光轴调节的控制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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