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可视通话中调整视频图像在对端显示的方法及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173468.1 | 申请日: | 2012-05-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950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26 |
| 发明(设计)人: | 王勤万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7/14 | 分类号: | H04N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 地址: | 2661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视 通话 调整 视频 图像 显示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在可视通话中调整视频图像在对端显示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3G通信技术的出现,终端的种类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实时传输通话双方的图像和语言信号的终端,由于其具有在通话过程中“既闻其声,又见其人”的特点,已经被广泛使用。
实时传输通话双方的图像和语言信号的终端基本是由通话设备、摄像设备、图像接收显示设备及控制器组成的。其中,终端的通话设备是用于实现通话功能;终端的摄像设备是用于实现摄取本端通话双方的图像传送给通话对端的功能;终端的图像接收显示设备及控制器是用于实现接收通话对端的图像信号,并在屏幕的视频图像显示窗口上显示对端的图像。
目前,终端在视频通话过程中,当终端发生转动时,屏幕中呈现的本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也会随着终端转动而转动,即屏幕中呈现的本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相对于本端用户的视线不发生转动,但是,终端将获取的本端视频图像发送至对端进行显示时,在对端的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相对于对端用户视线将发生转动,即发现呈现错误,从而严重影响用户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在可视通话中调整视频图像在对端显示的方法及装置,用于在视频通话过程中,实现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准确呈现。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在可视通话中调整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方法,包括:
在建立视频通话的状态下,当终端的屏幕发生转动时,所述终端通过重力感应方式获得屏幕的转动角度;
终端基于所述转动角度对本端视频图像进行修正,以及将修正后的视频图像发送至对端进行显示。
一种在可视通话中调整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装置,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在建立视频通话的状态下,当终端的屏幕发生转动时,所述终端通过重力感应方式获得屏幕的转动角度;
处理单元,用于终端基于所述转动角度对本端视频图像进行修正,以及将修正后的视频图像发送至对端进行显示。
本发明实施例中,在视频通话过程中,当终端的屏幕发生转动时,终端会根据重力感应器上报的本端的转动角度数据对本端视频图像进行修正,以及将修正后的视频图像发送至对端进行显示,这样,当用户持有的终端的屏幕发生转动时,用户在对端的视频显示图像显示窗口相对于对端用户视线将保持不变,从而实现了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准确呈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可视通话工具的功能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视通话中可视通话工具将视频图像显示窗口放大至全屏状态的处理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视通话中可视通话工具屏幕同时呈现对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和本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示意图;
图4A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视通话中可视通话工具将对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呈现全屏、将本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关闭的示意图;
图4B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视通话中可视通话工具将对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呈现全屏、将本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嵌入到全屏中的示意图;
图5A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视通话中通过滑动扩展方式调整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示意图;
图5B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视通话中通过滑动收缩方式调整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视通话中拖动视频图像显示窗口至屏幕任意区域进行显示的处理流程图;
图7A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可视通话工具转动且本端图像数据未经过修正时,本端及对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示意图;
图7B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可视通话工具转动且本端图像数据经过修正时,本端及对端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视通话中将修正后的转动的图像数据发送至对端进行显示的处理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实现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准确呈现,本发明实施例中,在视频通话过程中,终端通过重力感应器获取本端的转动角度数据、通过摄像设备获取本端视频图像,并根据转动角度数据对本端视频图像进行修正,以及将修正后的视频图像发送至对端可视通话工具进行显示,使发生转动的终端的视频图像在对端屏幕的视频图像显示窗口不发生转动,实现了发生转动的终端的视频图像在对端屏幕中的视频图像显示窗口的准确呈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73468.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