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101397.4 | 申请日: | 2012-04-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633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 发明(设计)人: | 叶志庭;陈金良;林明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万士达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3/02;F21V5/04;F21V17/0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 地址: | 52311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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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导光柱,包括一反射层、一出光面以及一入光面,其中该出光面相对于该反射层,该入光面连接该反射层以及该出光面;
多个光源,位于该入光面旁,其中每一光源包括:
一发光二极管;以及
一透镜,位于该发光二极管与该导光柱之间,其中该透镜由二平坦部以及二弧面部所构成以环绕一出光轴线,该二平坦部彼此相对且该二弧面部彼此相对,该二平坦部彼此邻接而在交界处构成一对齐该出光轴线的棱线,该二平坦部以该棱线为基准分别面向该反射层与该出光面,使该发光二极管所提供的部分光线经由该透镜的该二平坦部分别朝向该反射层与该出光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每一透镜中,该二平坦部在交界处形成一夹角θ,该夹角θ介于90度至120度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每一透镜中,该二平坦部其中一者与该反射层位于该出光轴线的同一侧,且该二平坦部另一者与出光面位于该出光轴线的同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透镜的该二平坦部其中一者在沿着该导光柱轴向的剖面上与该反射层对齐,而该二平坦部另一者在沿着该导光柱轴向的剖面上与该出光面对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透镜的该二弧面部分别邻接于该二平坦部之间,且该二弧面部在沿着该导光柱的轴向的剖面上分别与位于该反射层两侧的出光面侧面对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每一光源中,面向该反射层的该二平坦部其中之一的法向量与该反射层之间的夹角介于45度至60度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每一光源中,远离该反射层的该二平坦部其中之一的法向量与该出光面之间的夹角介于45度至60度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些光源的配置范围小于该入光面的面积,且该些光源的位置中心与该导光柱的轴线对齐。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每一透镜中,该透镜具有一底面,该二平坦部与该二弧面部分别自该棱线延伸至该底面,且该发光二极管位于该底面的中心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入光面位于该导光柱的端部,该出光面位于该导光柱的圆周面上,且该圆周面具有一平行于该导光柱轴线的平面,该反射层位于该平面上构成反射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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