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超声强化的碳纤维表面处理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098932.5 | 申请日: | 2012-04-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282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8 |
| 发明(设计)人: | 吴超群;周少锋;黄进;廖继莉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理工大学 |
| 主分类号: | D06M10/02 | 分类号: | D06M10/02;D06M101/40 |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崔友明 |
| 地址: | 43007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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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超声 强化 碳纤维 表面 处理 方法 | ||
1.基于超声强化的碳纤维表面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以下步骤:将碳纤维浸渍于表面处理槽内的液体介质之中,通过设置在表面处理槽上方或者下方的超声发生器或超声阵列对液体介质进行超声辐射,所述的超声发生器或超声阵列所发射的超声波频率范围为10-300kHz,超声波强度为0.1-10W/cm2,超声处理时间根据超声波强度和频率进行调整,其范围为0.5-20分钟,以达到对碳纤维表面处理的目的。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超声强化的碳纤维表面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碳纤维为碳纤维长丝,通过设置在表面处理槽内的牵引装置对碳纤维长丝进行牵伸。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超声强化的碳纤维表面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碳纤维为短切碳纤维或碳纤维粉,通过设置在表面处理槽内的隔板来支撑短切碳纤维或碳纤维粉。
4.按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基于超声强化的碳纤维表面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体介质为水、脱气水、双氧水溶液、硝酸溶液、硫酸溶液、乙醇和丙酮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的混合。
5.按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超声强化的碳纤维表面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体介质温度为20-75度。
6.按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基于超声强化的碳纤维表面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处理槽内的液体介质的液面高度h与超声波频率相互相对应,并满足以下方程:液面高度h=液体介质的声速×超声波频率×(2n+1)/4,其中n为整数,且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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