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望远变焦镜头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22778.3 | 申请日: | 2012-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177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郑昇芳;林世穆;林英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5/173 | 分类号: | G02B15/173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张龙哺;冯志云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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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望远 变焦镜头 | ||
1.一种望远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具有正屈光能力的第一透镜群组,其固定于一第一特定位置上;
一具有负屈光能力的第二透镜群组,其随着该望远变焦镜头的放大倍率的变动以沿着该望远变焦镜头的光轴来移动;
一具有正屈光能力的第三透镜群组,其固定于一第二特定位置上;以及
一具有正屈光能力的第四透镜群组,其沿着该望远变焦镜头的光轴来移动,以保持该望远变焦镜头所产生的成像面准确投射在一影像记录器上;
其中,该第一透镜群组、该第二透镜群组、该第三透镜群组、及该第四透镜群组沿着该光轴并从该望远变焦镜头的物体侧朝向成像侧的方向依序排列,且该第一透镜群组、该第二透镜群组、该第三透镜群组、及该第四透镜群组的焦距需符合下列两组条件:
条件(1):
条件(2):
其中,F1为该第一透镜群组的焦距,F2为该第二透镜群组的焦距,F3为该第三透镜群组的焦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望远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群组的焦距与该第一透镜群组到该第三透镜群组的距离需符合下列条件:
其中,d1-3为该第一透镜群组到该第三透镜群组的距离。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望远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群组包括一第一透镜、一第二透镜、一第三透镜、及一第四透镜,该第一透镜与该第二透镜相互胶合以形成一双胶合透镜,该第三透镜与该第四透镜皆为一单片式弯月形透镜,该第一透镜、该第二透镜、该第三透镜、及该第四透镜沿着该光轴并从该物体侧朝向该成像侧的方向依序排列,且该双胶合透镜及该第三透镜的焦距需符合下列条件:
其中,F1_12为该第一透镜群组的该双胶合透镜的焦距,F13为该第一透镜群组的该第三透镜的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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