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设备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04229.3 | 申请日: | 2012-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373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发明(设计)人: | 平井彰;李东昊;金善出;李祥旭;郑性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移动显示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H05K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罗正云;宋志强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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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设备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域和非显示区域;以及
位于所述显示面板的前面的覆盖窗,包括与所述显示区域相对应的透明区域和与所述非显示区域相对应的非透明区域,
其中所述覆盖窗包括:
覆盖窗主体,包括所述透明区域和所述非透明区域,以及
透明保护层,位于所述覆盖窗主体的前表面,并且延伸至所述覆盖窗主体的与所述覆盖窗主体的非透明区域的至少一部分相对应的后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透明保护层包括紫外硬化树脂和/或热硬化树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透明保护层进一步包括透明粒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透明粒子具有与所述紫外硬化树脂和/或热硬化树脂相等的折射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显示面板和所述覆盖窗之间的触摸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覆盖窗主体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覆盖窗主体和所述透明保护层之间的与所述非透明区域相对应的掩蔽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覆盖窗主体包括孔,并且所述非透明区域形成于所述孔的附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覆盖窗主体的透明区域由与所述透明保护层相同的材料制成。
9.一种制造显示设备的方法,包括:
提供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域和非显示区域;
提供覆盖窗主体,所述覆盖窗主体具有与所述非显示区域相对应的非透明区域;
将所述覆盖窗主体设置在模子内;
在所述模子和所述覆盖窗主体之间注入保护层形成树脂以形成透明保护层;
将形成所述透明保护层之后残留的过剩保护层形成树脂收纳在所述覆盖窗主体的与所述非透明区域相对应的后表面处;以及
通过紫外辐射和/或热量来硬化所述保护层形成树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造显示设备的方法,其中所述提供覆盖窗主体进一步包括在所述覆盖窗主体的非透明区域处形成孔。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造显示设备的方法,其中所述保护层形成树脂包括透明粒子。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造显示设备的方法,其中所述覆盖窗主体包括与所述显示区域相对应的透明区域。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显示设备的方法,其中所述提供覆盖窗主体进一步包括印刷与所述覆盖窗主体的非透明区域相对应的掩蔽层。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显示设备的方法,其中所述提供覆盖窗主体进一步包括装饰成型与所述覆盖窗主体的非透明区域相对应的掩蔽层。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造显示设备的方法,其中所述非透明区域在所述覆盖窗主体中形成框架形状,并且所述保护层形成树脂被注入所述框架形状的非透明区域内部以形成与所述显示区域相对应的透明区域。
16.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造显示设备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所述显示面板和所述覆盖窗之间提供触摸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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