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水解产物发酵液体培养基的液体/固体分离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30157.3 | 申请日: | 2011-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474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S.M.亨尼西;A.米切尔;M.E.斯托拉斯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纳幕尔杜邦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P1/00 | 分类号: | C12P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刘健;李炳爱 |
地址: | 美国特拉华***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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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木质 纤维素 生物 水解 产物 发酵 液体 培养基 固体 分离 方法 | ||
1.从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水解产物发酵液体培养基中分离液体部分的方法,包括:
a)提供包含目标产物的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水解产物发酵液体培养基;
b)任选地从(a)的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水解产物发酵液体培养基中取出所述目标产物,产生枯竭的液体培养基;
c)在足以产生液体培养基或枯竭的液体培养基的温度和时间下处理(a)的液体培养基或(b)的枯竭的液体培养基,所述液体培养基或枯竭的液体培养基与各自的(a)的起始的液体培养基或(b)的起始的枯竭的液体培养基相比具有至少约20%降低的滤饼阻力;以及
d)使(c)的处理过的液体培养基或枯竭的液体培养基通过过滤器,从而将液体部分与固体部分分离。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c)的处理步骤的温度介于约70℃和约150℃之间。
3.权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温度介于约95℃和约150℃之间。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步骤(c)的处理时间介于约30秒和约210分钟之间。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步骤(c)的处理的温度介于约110℃和约150℃之间且时间介于约30秒和约两分钟之间。
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a)的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水解产物发酵液体培养基或(b)的枯竭的液体培养基在(c)的处理之前或期间达到约pH6或更低的pH。
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d)的通过过滤器是通过真空过滤或压滤。
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目标产物选自:酸、醇、烷烃、烯烃、芳族化合物、醛、酮、生物聚合物、蛋白质、肽、氨基酸、维生素、抗生素和药物。
9.权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所述目标产物选自:乙醇、丁醇和1,3-丙二醇。
1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目标产物为乙醇,并且其中通过蒸馏从步骤(b)的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水解产物发酵液体培养基中取出所述乙醇,产生枯竭的液体培养基,所述枯竭的液体培养基为全釜馏物。
11.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目标产物为丁醇,并且其中通过溶剂萃取从步骤(b)的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水解产物发酵液体培养基中取出所述丁醇,产生枯竭的液体培养基。
1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水解产物发酵液体培养基由选自下列的生物质产生:柳枝稷、废纸、来自造纸的淤渣、玉米芯、玉米壳、玉米秸秆、草、小麦、小麦秸秆、干草、大麦秸秆、稻秆、甘蔗渣、从谷物的加工中获得的组分、树、枝、根、叶、木片、木屑、灌木和灌丛、蔬菜、水果、以及花。
1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步骤(d)的液体部分是可再循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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