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连接嵌入热塑性材料内的钢丝帘线带的接头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17177.7 | 申请日: | 2011-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42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9 |
发明(设计)人: | A·德斯梅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贝卡尔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65/50 | 分类号: | B29C65/50;F16G3/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陈季壮 |
地址: | 比利时茨*** | 国省代码: | 比利时;B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接 嵌入 塑性 材料 钢丝 线带 接头 | ||
1.将第一条带连接到第二条带上的接头,这两个条带包含包埋在条带聚合物基体内的平行的钢丝帘线,在所述接头中,所述钢丝帘线的末端包埋在接头聚合物内,这两个所述的条带聚合物和所述的接头聚合物包含热塑性聚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头聚合物包含共聚物和基础聚合物的混合物,所述共聚物是为能粘合到所述钢丝帘线上而官能化的接枝共聚物,其中在所述混合物内所述接枝共聚物的分数为20-100wt%,而在所述共聚物内,接枝取代基极性基团的接枝度为0.0001%-1%,所述共聚物在所述混合物内的用量足以使得在断裂试验中至少一部分钢丝帘线在所述接头内断裂,同时其余钢丝帘线从所述接头中拔出。
2.将第一条带连接到第二条带上的接头,这两个条带包含包埋在条带聚合物基体内的平行的钢丝帘线,在所述接头中,所述钢丝帘线的末端包埋在接头聚合物内,这两个所述的条带聚合物和所述的接头聚合物包含热塑性聚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头聚合物包含共聚物和基础聚合物的混合物,所述共聚物是为能粘合到所述钢丝帘线上而官能化的嵌段共聚物或无规共聚物,其中在所述混合物内所述嵌段共聚物或所述无规共聚物的分数为2-20wt%,和其中在所述嵌段共聚物或所述无规共聚物内具有官能化单体的单体取代比为2-10%,所述共聚物在所述混合物内的用量足以使得在断裂试验中至少一部分钢丝帘线在所述接头内断裂,同时其余钢丝帘线从所述接头中拔出。
3.权利要求1或2的接头,其中所述共聚物在所述混合物内的所述用量小于所有的所述钢丝帘线在所述接头的断裂试验中断裂所需的用量。
4.权利要求1-3任何一项的接头,其中所述基础聚合物是选自包括下述的组中的聚烯烃聚合物:聚乙烯,聚丙烯,聚丁烯,和更高级的烯烃聚合物,乙烯,丙烯,1-丁烯,2-丁烯,1-戊烯,1-己烯,1-庚烯和1-辛烯及其异构体与彼此和与其他烯键式不饱和单体的共聚物,或者
是选自包括聚苯乙烯和苯乙烯共聚物的组中的烯键式不饱和芳族聚合物,或者
是选自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或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和对苯二甲酸酯共聚物的组中的聚酯聚合物,或者
是聚酰胺,或者
是聚氨酯。
5.权利要求1的接头,其中所述接枝共聚物包含接枝到权利要求4的基础聚合物的任何一种上的取代基,所述取代基来自于含不饱和脂族酸,不饱和芳族酸,酸酐,酯,醇或其结合物的组。
6.权利要求5的接头,其中所述接枝共聚物是选自包括聚丙烯、聚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的丙烯酸或甲基丙烯酸官能化的聚合物的组中的一种,或者
是包括聚丙烯、聚乙烯、乙丙橡胶、聚酰胺、聚氨酯的马来酸酐官能化的聚合物的组中的一种。
7.权利要求2的接头,其中所述嵌段共聚物或所述无规共聚物由权利要求4的基础聚合物的任何一种组成,其中聚合官能化的单体,所述共聚物包含来自于选自包括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烷酯,甲基丙烯酸烷酯的组中的不饱和酯的共聚单体,或者所述共聚物来自于选自包括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丁基丙烯酸的组中的不饱和酸或酸酐。
8.权利要求1-7任何一项的接头,其中所述条带聚合物与所述基础聚合物相同。
9.权利要求1-7任何一项的接头,其中所述条带聚合物是与所述接头聚合物相同的聚合物的混合物。
10.权利要求9的接头,其中所述条带聚合物是与所述接头聚合物相同的混合物。
11.权利要求1-10任何一项的接头,其中所述接头的布置是平坦化的阶梯式接头。
12.权利要求1-10任何一项的接头,其中所述接头的布置是交织的分段接头。
13.权利要求11或12的接头,其中按照说明书中定义的接头质量因子大于1且小于2。
14.权利要求11或13的接头,其中所述平坦化的阶梯式接头的断裂负载大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条带的任何一个的较低断裂负载的一半。
15.权利要求12或13的接头,其中所述交织的分段接头的断裂负载大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条带的任何一个的较低断裂负载的60%。
16.一种条带,它包含上述权利要求任何一项的接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贝卡尔特公司,未经贝卡尔特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17177.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