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高透光率的阻燃制品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15501.1 | 申请日: | 2011-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920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1 |
发明(设计)人: | B.克劳特;K.希尔登布兰;F.布克尔;P.卡佩伦;R.哈恩;A.米勒;C.施韦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科思创德国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32B15/08 | 分类号: | B32B15/08;B32B27/08;C08J7/04;C08L69/00;C09D183/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石克虎,林森 |
地址: | 德国勒***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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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透光率 阻燃 制品 | ||
1.涂覆制品,其包括:a)具有>75%的透光率(根据ASTM E 1348在3 mm层厚和550nm波长下测量)并且包括包含阻燃剂的热塑性聚合物基材层的基材(S),b)在基材的一面或两面上的含硅石的耐刮擦涂层(K),和c)任选地在一面或两面上的聚电解质(多)层(P)。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其中所述基材(S)具有>80%的透光率。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其中所述基材(S)具有>85%的透光率。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特征在于所述基材是具有大于或等于10的MVR(根据ISO 1133在300℃和1.2kg)的聚碳酸酯或聚碳酸酯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4的涂覆制品,特征在于所述基材是具有大于或等于20的MVR的聚碳酸酯或聚碳酸酯混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4的涂覆制品,特征在于所述基材是具有大于或等于30的MVR的聚碳酸酯或聚碳酸酯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其中所述阻燃剂是选自下组的至少一种:脂族或芳族磺酸、磺酰胺和磺酰亚胺衍生物的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盐,以及含磷阻燃剂。
8.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其中所述阻燃剂是选自九氟-1-丁烷磺酸钾以及二苯砜磺酸钠和钾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特征在于在所述基材上施加一个或多个聚电解质层。
10.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特征在于所述基材(S)是片、板或膜。
11.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其中含硅石的耐刮擦涂层是能由可热固化的杂化漆得到的涂层。
12.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特征在于其具有:根据ASTM E 1348在550 nm波长下测量的至少88%的透光率、根据ASTM E 1348在700 nm波长下测量的至少90%的透光率,和根据DIN 53 754在磨损试验中测量的小于15%的雾度值,并且在阻燃性试验中根据标准UL 94 V以70%的概率实现了V1或更好的等级。
13.制造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的方法,包括以下方法步骤:(i)制造基材层,(ii)任选地用聚电解质层涂覆一次或多次重复涂覆,和(iii)在一面或两面用含硅石的耐刮擦涂料涂覆。
14.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用于制造平面显示屏或者窗玻璃,特别是汽车或建筑窗玻璃的应用。
15.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的涂覆制品的平面显示屏和窗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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