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锅炉煤仓及具有其的给煤机有效
申请号: | 201120486977.0 | 申请日: | 2011-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283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赵海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K3/00 | 分类号: | F23K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李丙林;余刚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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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锅炉 煤仓 具有 | ||
1.一种锅炉煤仓,包括倒锥形的煤斗(10),所述煤斗(10)下端具有落煤口(12),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斗(10)的椎体倾角为θ,θ>7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煤仓,其特征在于,θ=73.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煤仓,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斗(10)采用不锈钢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煤仓,其特征在于,所述落煤口(12)为椭圆形开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煤仓,其特征在于,所述煤斗(10)下端设置有双向液压截阀(50)。
6.一种给煤机,包括锅炉煤仓,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煤仓为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锅炉煤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给煤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落煤口(12)相连通的进口短节(60),所述进口短节(60)为直筒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给煤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进口短节(60)采用不锈钢材料。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给煤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疏通装置(30),所述疏通装置(30)包括设置在煤斗(10)侧壁上并延所述侧壁延伸的犁煤翅杆(33),所述犁煤翅杆(33)包括沿锥体母线方向延伸的犁煤杆(331)和在所述犁煤杆(331)两侧分布并呈横向延伸的犁煤翅(33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给煤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疏通装置(30)还包括油缸部(31),所述油缸部(31)与所述犁煤翅杆(33)的一端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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