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点火爆发筒无效
申请号: | 201120240058.5 | 申请日: | 2011-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197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曾佑欣;肖红华;周彬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5/00 | 分类号: | G01N25/00;G01N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 代理人: | 周发军 |
地址: | 430080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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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点火 爆发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验装置技术领域,具体应用于工厂煤气容器停送煤气过程中,检查气体置换是否达到置换要求的检验。
背景技术
在燃气企业中,涉及到煤气容器检修时,需首先将容器中的煤气完全置换成空气,才能进行检修,当容器内煤气的一氧化碳与空气中的氧达到一定的比例,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因此,在煤气置换成空气时,往往先将容器内的煤气置换成氮气,使用一种称为爆发筒的装置做窒息试验来检验是否置换合格,再将容器中的氮气置换成空气,使用氧含量表来检验是否置换合格。同理,在检修结束后恢复生产前,容器类先用氮气置换空气,用氧含量表来检验是否置换合格,再用煤气置换氮气,用爆发筒做爆发试验,检验是否置换合格。
现有技术所采用的爆发筒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以下缺陷:
1.爆发筒在试验过程中,需人工进行点火,特别是在做煤气的爆发试验时,点火时爆发筒内的取样煤气有一个外喷过程,对于点火者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2.爆发筒在取样过程中,取样口处于完全敞开状态,仍会有煤气氮气在取样人身旁泄漏出来,对人体存在一定的危害性的。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自点火安全爆发筒,它具有在原有爆发筒上设置自点火装置,使操作人员通过按下点火控制按钮即可实现点火操作的特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自点火爆发筒,包括筒体,还包括自点火装置;所述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所述筒体内部,自点火装置的点火控制按钮设置于筒体外。
对上述基础结构进行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筒体内设置有液化气喷头,所述液化气喷头位于朝向筒体上取样开口的一侧,所述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所述液化气喷头的正下方;或,
所述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包括第一点火端和第二点火端,所述第一点火端朝向筒体上取样开口的一端,所述第二点火端朝向筒体内的液化气喷头的正前方。
对上述基础结构的改进方案为,所述液化气喷头的控制按钮与点火装置点火端的点火控制线路连接。
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改进的方案为,还包括弹性取样头;
所述弹性取样头为包括通孔的结构,设置于所述筒体上的取样开口处,弹性取样头的通孔方向与筒体上取样开口方向一致,弹性取样头处于未拉伸状态时,其内径小于取样气体容器的取样开口的外径。
对上述进一步改进的方案进行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弹性取样头呈喇叭状,开口小的端部位于筒体内侧。
更加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弹性取样头为橡胶取样头。
再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为,所述自点火装置为脉冲器点火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爆发筒筒体上增加一套脉冲点火装置,取代了人工点火,使的整个试验过程更加安全、方便。
2.通过在爆发筒的取样开口上增加弹性取样头,消除在取样过程中取样者周围取样气体外泄的情况,并且降低了有害气体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本实用新型采用自点火装置对爆发筒进行自动点火,提高了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性,通过在取样开口上增加弹性取样头,消除在取样过程中煤气、氮气在取样者周围泄漏的情况,提高了操作人员安全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操作及维护,实验过程安全可靠,易于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弹性取样头与煤气容器取样口连接时的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的脉冲器点火装置结构示意图。
其中,1-筒体,2-弹性取样头,3-盖板,4-第一点火端,5-盖,6-点火控制按钮,7-液化气喷头控制按钮,8-第二点火端,9-液化气喷头,10-排气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实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自点火安全爆发筒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在采用爆发筒做爆发试验时,人工点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问题,采取了在原有爆发筒筒体上增加了自点火装置的技术方案。
如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筒体1的内部,自点火装置的点火控制按钮6设置于筒体1的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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