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点火爆发筒无效
申请号: | 201120240058.5 | 申请日: | 2011-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197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曾佑欣;肖红华;周彬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5/00 | 分类号: | G01N25/00;G01N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 代理人: | 周发军 |
地址: | 430080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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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点火 爆发 | ||
1.一种自点火爆发筒,包括筒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自点火装置;所述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所述筒体内部,自点火装置的点火控制按钮设置于筒体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内设置有液化气喷头,所述液化气喷头位于朝向筒体上取样开口的一侧,所述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设置于所述液化气喷头的正下方;或,
所述自点火装置的点火端包括第一点火端和第二点火端,所述第一点火端朝向筒体上取样开口的一端,所述第二点火端朝向筒体内的液化气喷头的正前方。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化气喷头的控制按钮与点火装置点火端的点火控制线路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弹性取样头;
所述弹性取样头为包括通孔的结构,设置于所述筒体上的取样开口处,弹性取样头的通孔方向与筒体上取样开口方向一致,弹性取样头处于未拉伸状态时,其内径小于取样气体容器的取样开口的外径。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弹性取样头;
所述弹性取样头为包括通孔的结构,设置于所述筒体上的取样开口处,弹性取样头的通孔方向与筒体上取样开口方向一致,弹性取样头处于未拉伸状态时,其内径小于煤气容器取样开口的外径。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取样头呈喇叭状,开口小的端部位于筒体内侧。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取样头呈喇叭状,开口小的端部位于筒体内侧。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取样头为橡胶取样头。
9.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取样头为橡胶取样头。
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点火爆发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点火装置为脉冲器点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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