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复配除草剂有效
申请号: | 201110429009.0 | 申请日: | 2011-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91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李波;蒋仁棠;刘丽萍;张黎辉;姜红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40 | 分类号: | A01N43/40;A01N33/22;A01P13/00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马俊荣 |
地址: | 2660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草剂 | ||
1.一种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其有效成分为吡氟草胺与乙氧氟草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成分吡氟草胺与乙氧氟草醚的重量比为10∶1~1∶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成分吡氟草胺与乙氧氟草醚在所述复配除草剂中的重量百分含量为1%~9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复配除草剂中还包括载体和助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选自水、溶剂或填料中的一种或多种。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剂包括表面活性剂,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乳化剂、分散剂、润湿剂或渗透剂中的一种或多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剂还包括其他功能性助剂,所述其他功能性助剂选自防冻剂、增稠剂、稳定剂、崩解剂或消泡剂中一种或多种。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复配除草剂的剂型为乳油、可湿性粉剂、水悬浮剂、水分散粒剂或片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429009.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