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智能终端的广告时效管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76460.0 | 申请日: | 2011-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33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张帆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美璞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W88/02 |
代理公司: | 成都顶峰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成实 |
地址: | 610000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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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智能 终端 广告 时效 管理 方法 | ||
1.基于智能终端的广告时效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智能终端接收广告,并判断其是否超过有效期;
(2)若广告超过有效期,智能终端则自动删除该广告;反之,则记录其有效期,同时发布该广告;
(3)判断广告是否接收完毕,若尚未接收完毕,则返回步骤(1);若广告接收完毕,则对所有发布的广告进行排序。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的广告时效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判断广告是否超过有效期的具体方法为:智能终端读取广告的有效期,并将之与现实时间进行对比。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的广告时效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对所有发布的广告进行排序的标准为:按照广告有效期的长短,有效期短的广告排列于前,有效期长的广告排列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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