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300627.5 | 申请日: | 2011-09-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412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9 | 
| 发明(设计)人: | 松山悦子;佐岛隆弘;大滨启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胶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63B37/00 | 分类号: | A63B37/00;A63B37/12;C08L75/04;C08L75/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崔巍 |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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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 | ||
1.一种高尔夫球,所述高尔夫球包括:核、位于所述核外部的中间层、和位于所述中间层外部的覆盖物,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核包括中心部和位于所述中心部外部的包围层;
所述核的体积与所述高尔夫球的假想球的体积之比等于或大于76%;
所述核表面处的JIS-C硬度He和所述核中心点处的JIS-C硬度Ho的差值(He-Ho)等于或大于15且等于或小于30;
所述覆盖物的JIS-C硬度Hc小于硬度Ho;
在距所述核的所述中心点的距离范围为等于或大于1mm且等于或小于15mm的整个延伸区域内包括的所有P点,均满足下列数学公式:
-5<H2-H1<5
在所述数学公式中,H1表示点P1处的JIS-C硬度,所述点P1位于每个点P的径向内侧且距所述点P距离1mm处,H2表示点P2处的JIS-C硬度,所述点P2位于每个点P径向外侧且距所述点P距离1mm处。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覆盖物的JIS-C硬度Hc等于或小于65。
3.如权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覆盖物的厚度等于或小于0.8mm。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中间层的JIS-C硬度Hm等于或大于90。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中间层的厚度等于或小于1.5mm。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覆盖物由树脂组合物形成,并且
所述树脂组合物的基材材料的主要成分是热塑性聚氨酯。
7.如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
在振动频率为10Hz和温度为0°C的条件下测量的所述树脂组合物的剪切损耗弹性模量G”等于或小于1.95×107Pa,并且
在振动频率为10Hz和温度为0°C的条件下测量的所述树脂组合物的拉伸损耗弹性模量E”与所述剪切损耗弹性模量G”的比值(E”/G”)等于或大于1.76。
8.如权利要求6或7中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热塑性聚氨酯的多元醇成分是具有等于或小于1500的数均分子量的聚四亚甲基醚乙二醇。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中心部的直径等于或大于10mm且等于或小于20mm;
所述包围层的厚度等于或大于8mm且等于或小于18mm;
所述中间层的厚度等于或小于1.2mm;并且
所述覆盖物的厚度等于或小于0.5mm。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硬度Ho和所述硬度Hc之间的差值(Ho-Hc)等于或大于15且等于或小于40。
11.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中心部由被交联的橡胶组合物形成,所述中心部的所述橡胶组合物不包括有机硫化合物;并且
所述包围层由被交联的橡胶组合物形成,所述包围层的所述橡胶组合物包括有机硫化合物。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尔夫球进一步包括粘附层,所述粘附层位于所述中间层和所述覆盖物之间,其中
所述粘附层由粘附剂形成;
所述粘附剂的基材聚合物是双组份固化型环氧树脂,所述双组份固化型环氧树脂通过使用包括多胺化合物的固化剂固化双酚A型环氧树脂获得;并且
所述粘附剂的凝胶含量等于或大于40%且等于或小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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