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草本花露水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95945.7 | 申请日: | 2011-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065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龚亚菊 | 申请(专利权)人: | 龚亚菊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6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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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草本 花露水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花露水,具体涉及一种草本花露水。
背景技术
市场上花露水的种类比较繁多,一般花露水中多少含有乙醇等化学物质,使用多了健康有害。一些天然的花露水也就是在普通花露水中加了一些天然物质,但是依然不能改变它化学品的本质,对婴幼儿尤其不宜。
发明内容
发明目的: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草本花露水。
技术方案:一种草本花露水,它包括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8-15%的PEG-40氢化蓖麻油、3-5%金银花提取物、3-5%野菊提取物、2-3%苦参根提取物、2-3%薄荷提取物、3-5%葡萄提取物、2-4%冰片、2-3%薄荷醇、2-3%银杏叶提取物、其余为去离子水。
作为优化,所述PEG-40氢化蓖麻油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11.5%。
作为优化,所述金银花提取物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4%。
作为优化,所述野菊提取物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4%。
作为优化,所述苦参根提取物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2.5%。
作为优化,所述薄荷提取物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2.5%。
作为优化,所述葡萄提取物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4%。
作为优化,所述冰片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3%。
作为优化,所述薄荷醇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2.5%。
作为优化,所述银杏叶提取物为所述草本花露水的2.5%。
有益效果:本发明草本花露水含有草本提取物,蕴含多种草本活性成分,涂抹于皮肤或滴于衣服上,缓解夏日因痱子、蚊虫叮咬产生的烧灼或者刺痒等皮肤不适,有助防痱祛痒、性质温和、皮肤舒适爽滑。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草本花露水,它包括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11.5%的PEG-40氢化蓖麻油、4%金银花提取物、4%野菊提取物、2.5%苦参根提取物、2.5%薄荷提取物、4%葡萄提取物、3%冰片、2.5%薄荷醇、2.5%银杏叶提取物、其余为去离子水。
实施例2
一种草本花露水,它包括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15%的PEG-40氢化蓖麻油、3%金银花提取物、3%野菊提取物、2%苦参根提取物、2%薄荷提取物、3%葡萄提取物、2%冰片、2%薄荷醇、2%银杏叶提取物、其余为去离子水。
实施例3
一种草本花露水,它包括以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8%的PEG-40氢化蓖麻油、5%金银花提取物、5%野菊提取物、3%苦参根提取物、3%薄荷提取物、5%葡萄提取物、4%冰片、3%薄荷醇、3%银杏叶提取物、其余为去离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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