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51069.8 | 申请日: | 2011-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059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谌思廷;彭赐光;潘治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F21V17/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曾红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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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面板;
导光板,位于所述面板的下方;
光学膜片,位于所述面板与所述导光板之间,且所述光学膜片的一侧边上设置有一突耳;
胶框,具有相互垂直的第一挡墙和第二挡墙,所述面板架设于所述第二挡墙上,所述第二挡墙对应于所述突耳设置有一开口,且所述开口将第二挡墙分为第三挡墙和第四挡墙;
吸光结构,贴附于所述第三挡墙垂直于所述光学膜片的侧壁上,且遮盖住当所述突耳插入所述开口时留下的间隙;以及
外框,具有一容纳空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为液晶面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上偏光片与下偏光片,所述面板夹设于所述上、下偏光片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光物质可以由胶带、橡胶或油墨制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可以为铁框或者塑胶框。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光源。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可以为发光二极管。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更包括第一外框和第二外框,所述第一外框与所述第二外框形成一容置空间,且所述第一外框与所述第二外框部分重叠。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膜平包括扩散片、增亮膜或棱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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