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设有观察窗的自检验打标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11132.8 | 申请日: | 2011-05-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292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2 |
发明(设计)人: | 沈皓然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工业园区高登威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41J2/435 | 分类号: | B41J2/435;B41J29/18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地址: | 215121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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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有 观察窗 检验 装置 | ||
1.设有观察窗的自检验打标装置,包括机体和万向传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上部设有显示屏(2),机体中部设有操作台和控制器(3),所述控制器(3)设于操作台外部,所述操作台包括辊轴传动装置(4),打标装置(5)、自检装置(6)和箱体,所述打标装置(5)和自检装置(6)沿辊轴传动装置(4)传动方向分别设于操作台的第一箱体(9)和第二箱体(10)之中,所述第一箱体(9)和第二箱体(10)上设有观察窗(12),辊轴传动装置(4)、打标装置(5)和自检装置(6)的驱动装置均设于操作台下部,所述打标装置(5)为激光打标装置,所述自检装置(6)为光学检测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观察窗的自检验打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辊轴传动装置内部设有张紧装置,辊轴传动装置下部沿传动方向依次设有初定位装置(7)和打标定位装置(8),所述初定位装置(7)为夹紧装置,所述打标定位装置(8)为支撑定位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有观察窗的自检验打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体(9)进口处设有传感器(11),所述第二箱体(10)进口处设有传感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有观察窗的自检验打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检测装置包括CCD光学摄像头和辅助光源,所述辅助光源为环形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有观察窗的自检验打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体(9)和第二箱体(10)上的观察窗玻璃均采用深色镀膜有机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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