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易燃型微烟艾灸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03338.6 | 申请日: | 2011-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553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桑久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桑久华 |
主分类号: | A61K36/282 | 分类号: | A61K36/282;A61K36/284;A61K36/9064;A61K36/6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43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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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易燃 型微烟 艾灸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一种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配方按质量份计,包括艾叶3-10份、炭粉7-15份、助燃剂0.1-0.5份、粘合剂0.5-5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配方按质量份计,包括艾叶5份、炭粉10份、助燃剂0.15份、粘合剂3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防爆剂10-15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膨化剂0.25-1.5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助燃剂为硝酸钾或二茂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粘合剂为羟甲基纤维素。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爆剂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膨化剂为碳酸氢钠。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中药粉,其为苍术、豆蔻、砂仁、丁香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易燃型微烟艾灸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配方按质量份计,准备原料艾叶3-10份、炭粉7-15份、助燃剂0.1-0.5份、粘合剂0.5-5份;
(2)将上述原料和50-80摄氏度的温水按水与炭粉质量比为8∶5的比混合均匀,灌注入模具中压制成形,放置在120-180摄氏度的条件下,烘烤1-1.5小时,烘干后脱模得到产品,制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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