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连接可能性的起重装置,尤其是钢绳葫芦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51004.2 | 申请日: | 2010-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52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发明(设计)人: | 格列昂·伊姆布施;托马斯·克伦伯格;弗朗茨·舒尔特;赵定元;隋文科;张晋苹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马格起重机及部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3/26 | 分类号: | B66D3/26;B66D1/36;B66D1/34;B66C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1306 | 代理人: | 陆鑫;房岭梅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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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连接 可能性 起重 装置 尤其是 葫芦 | ||
1.一种起重装置,尤其是钢绳葫芦,该起重装置包括具有至少两个基板的基架、至少两根将所述基板彼此连接并且相互间隔的纵梁,以及至少一根被固定在所述基板上和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纵梁延伸的用于钢绳串绕部件的固定横梁,其特征在于,在各个所述基板(4a,4b)上设置有数个安装位置,可选择地能够将用于钢绳串绕部件的固定横梁(9a,9b)可拆卸地固定在该安装位置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4a,4b)被构造成基本上方形的或者矩形的,并且所述安装位置被设置在所述基板(4a,4b)的至少两个不同的边缘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基板(4a,4b)设置有三个安装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钢绳卷筒(2)被支承在所述基板(4a,4b)之间并且所述安装位置被设置在所述基板(4a,4b)的沿所述钢绳卷筒(2)的旋转轴线(D)的方向看被所述钢绳卷筒(2)遮挡住的区域以外。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位置被设置在所述基板(4a,4b)的所述内侧面(4c,4d)上。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位置被构造成所述第一基板(4a)上的第一凹槽(10a)和所述第二基板(4b)上的第二凹槽(10b)。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钢绳串绕部件的所述固定横梁(9a,9b)通过第一和第二容纳板(12a,12b)能够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基板(4a,4b)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容纳板(12a,12b)能够嵌入所述第一和第二凹槽(10a,10b)中并且具有超出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4a,4b)的轮廓向外伸出的固定部分(12d)。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横梁(9a, 9b)可摆动地悬挂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容纳板(12a,12b)的所述各个固定部分(12d)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起重装置,其特征在于,钢绳滑轮(18a)或者钢绳端部固定点(18b)固定在所述固定横梁(9a,9b)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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