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热塑性塑料和聚氨酯之间改善的粘附性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44007.3 | 申请日: | 2010-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50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W.德鲁贝;P.默勒;H-J.克兰克斯;D.洛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拜尔材料科学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J7/04 | 分类号: | C08J7/04;C08J9/12;C08L69/00;C08L51/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石克虎;林森 |
地址: | 德国莱***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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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塑性 塑料 聚氨酯 之间 改善 粘附 | ||
本发明涉及制造含有发泡热塑性塑料载体作为第一层和聚氨酯(PUR)作为第二层的复合材料的方法,其中所得复合材料特征在于改善的泡沫粘附性。本发明还提供由这种方法制造的复合材料体系,及其作为部件,特别是汽车领域中的部件的用途。
含有芳族聚碳酸酯和橡胶改性的接枝聚合物的组合物在与聚氨酯的复合材料中作为致密(即未发泡)载体材料的用途是已知的。
由聚氨酯和致密热塑性塑料制造的复合材料由EP-A 1057851已知,其中为了改善粘附性,聚氨酯层含有用热塑性塑料涂布的平均粒度为1至10 nm的均匀分布的颗粒。
此外,由聚氨酯和致密热塑性材料制造的复合材料由EP-A 1055717已知,其中为了改善聚氨酯和热塑性塑料层之间的粘附性,使用具有至多400 ppm的含游离醚基的反应组分的残留含量的聚氨酯。
在现有技术中,在模具中制造带有或不带有结构的致密热塑性塑料载体。根据使用的热塑性塑料(例如玻璃纤维增强的聚丙烯或抗冲击改性的聚碳酸酯),热塑性塑料载体的表面任选通过例如涂底漆或活化来改性。如果高反应性的聚氨酯体系(即具有少于100秒的脱模时间(Formstandzeit))用于复合材料,则特别使用这种热塑性塑料载体表面的改性。
本发明的目的是实现热塑性塑料载体和聚氨酯之间改进的复合材料,条件是不需要热塑性塑料载体表面的改性(特别是涂底漆或表面活化),特别是在高反应性的聚氨酯体系(即具有少于100秒的脱模时间)用于复合材料时也是如此。其中,所得复合材料应力锁合地(kraftschlüssig)粘附。这种粘附性特别使用初始粘附、双重气候交变测试(doppeltem Klimawechseltest)(基于Volkswagen AG的PV1200)和喷霜测试(Bloomingtest)的测试标准来评价。
意外地,根据本发明,通过这样的方法实现了这一目的,该方法特征在于
(i) 借助化学或物理发泡工艺以注塑法制造发泡的聚碳酸酯成型物料,和
(ii) 在其上施加聚氨酯反应体系并使后者完全反应(ausreagieren)。
本发明因此还提供发泡热塑性塑料作为聚氨酯,特别基于芳族异氰酸酯的发泡聚氨酯的载体的用途,以及所得复合体。
发泡聚碳酸酯成型物料作为热塑性塑料载体的用途具有以下优点:热塑性塑料载体和聚氨酯之间的力锁合得到改善,热塑性塑料载体和聚氨酯之间的粘附性(特别是双重气候交变测试之后)产生改善,不需要进一步的处理步骤用于载体的表面活化或涂底漆。省去该处理步骤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
为制造发泡热塑性塑料,使用含有以下成分的组合物和成型物料
A) 20至99.9重量份,优选50至91.5重量份的芳族聚碳酸酯和/或芳族聚酯碳酸酯,
B) 0.1至40重量份,优选0.4至35重量份的橡胶改性的接枝聚合物,
C) 0至40重量份,优选1至30重量份的乙烯基(共)聚合物(C.1)和/或聚对苯二甲酸亚烷基二醇酯(C.2),
D) 0至50重量份,优选7至35重量份的玻璃纤维,和
E) 0至30重量份,优选0.1至18重量份,特别优选0.5至5重量份的添加剂,
其中组分A + B + C + D + E的总和标准化为100重量份。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案中,聚碳酸酯组合物还应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特别是高刚性、高热变形稳定性和低线膨胀系数)。
意外地,已经发现在使用含有玻璃纤维(组分D)的热塑性塑料载体的组合物情况下,这种进一步的技术目的也得到实现。
以下示例性描述本发明的聚碳酸酯组合物和与聚氨酯的复合物的各个组分。
组分A
根据本发明,适合的组分A的芳族聚碳酸酯和/或芳族聚酯碳酸酯由文献已知,或者可以通过由文献已知的方法来制造(关于芳族聚碳酸酯的制造,参见例如Schnell,“Chemistry and Physics of Polycarbonates”,Interscience Publishers,1964和DE-AS 1 495 626,DE-A 2 232 877,DE-A 2 703 376,DE-A 2 714 544,DE-A 3 000 610,DE-A 3 832 396;关于芳族聚酯碳酸酯的制造,参见例如DE-A 3 077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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