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锁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38464.1 | 申请日: | 2010-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28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发明(设计)人: | H·席费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17/00 | 分类号: | E05B17/00;E05B65/12;E05B65/3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沈英莹 |
地址: | 德国海***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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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特征的用于机动车的锁。本发明还涉及按照本发明的锁在机动车中的应用。
背景技术
开头提及的锁包括至少一个锁壳体,该锁壳体具有设置在该锁壳体中的通常由金属制成的锁板(也称为锁箱),并具有支承在该锁板上的闭锁机构。锁板通常设有用于容纳锁销的进口缝。闭锁机构包括可旋转支承的用于容纳锁销的旋转锁闩。闭锁机构还具有闭锁棘爪,旋转锁闩可利用该闭锁棘爪卡锁。
机动车锁的旋转锁闩一般具有由负载臂和捕挡臂形成的叉形的进口缝,机动车门或盖(例如发动机罩或行李箱盖)的锁销在该门或盖被锁合时进到该进口缝中。因此该锁销使旋转锁闩从打开位置旋转到锁合位置。如果旋转锁闩已经到达锁合位置,则该旋转锁闩通过闭锁棘爪卡锁在该锁合位置。该锁销不再可以离开旋转锁闩的进口缝。这个卡锁位置称为主卡锁位置。
存在具有第二卡锁位置(即所谓的预卡锁位置)的机动车锁。该预卡锁位置用于在相应的门或盖在锁合时没有到达主卡锁位置的情况下挡住该相应的门或盖。
因此旋转锁闩在预卡锁位置没有完全锁合,但是旋转锁闩的打开运动已经通过闭锁棘爪来阻止。因此旋转锁闩的在该位置容纳闭锁棘爪的区域也称为预卡锁部。最终旋转锁闩在主卡锁位置被完全锁合。该预卡锁部因而处于打开状态与主卡锁部之间的过渡状态并出于安全的原因而设定。
为了确保即使在极限情况下(例如在碰撞后)依然可靠地锁合和打开,闭锁机构一般至少主要以金属制成。但是出于环保的观点期望尽可能轻重量的锁。但是由此基本上不允许有损于安全性和功能性。
机动车锁例如由于碰撞会经受非常大的力。重要的是,门依然保持锁合,锁因而克服该力。在事故时产生的力尤其作用于负载臂及其锚定部、即旋转锁闩轴上。该力在主卡锁位置从锁销经由旋转锁闩继续传导到旋转锁闩轴。该区域按照现有技术相应稳定地构成。
在机动车锁中致力于能够用很小的力打开该锁。此外,为打开所需用的力取决于杠杆比。在已卡锁的闭锁机构中关键在于,一方面是物理作用的第一杠杆,其从旋转锁闩的旋转点大致延伸到主卡锁部;另一方面是物理作用的第二杠杆,其从旋转锁闩的旋转点大致延伸到在锁销与负载臂之间的接触区域。
在第一杠杆与第二杠杆之间的长度比称为闭锁部件比。由于杠杆法则,该闭锁部件比越大,则锁可以用越小的力打开。
闭锁部件比可以通过第一杠杆的长度来调整。第一杠杆越长,闭锁部件比越大。但是随着第一杠杆长度的增加,对于锁所需的结构空间不期望地增加。可替代地或补充地,通过缩短上述的第二杠杆,例如在第二杠杆中减小锁销的直径,可以加大闭锁部件比。但是通过这样的措施,轴的机械稳定性降低。因为必需保持最小稳定性,因此限制了与此相关的可能性。因此在实践中机动车锁通常具有最大约2的闭锁部件比。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用很小的力打开的用于机动车的锁。
该目的通过提供一种锁得以实现,该锁具有闭锁机构,该闭锁机构包括具有负载臂和捕挡臂的至少部分地由金属制成的旋转锁闩。该旋转锁闩可旋转地支承在旋转锁闩轴上,并且该旋转锁闩能够容纳锁销。所述旋转锁闩轴没有全周界地被旋转锁闩的金属区域包围,旋转锁闩通过该区域可旋转地支承。该金属部分因此仅部分地包围旋转锁闩轴,而且使该金属部分足以即使在事故情况下依然保证保持旋转锁闩的可旋转支承。
该金属部分朝旋转锁闩的进口缝的方向敞开。但是也可以足够的是,尽管金属部分全周界地包围旋转锁闩轴,但是存在基本相同作用的凸起,该凸起允许在主卡锁位置最小化在锁销与旋转锁闩轴之间的间距。旋转锁闩因而具有非常窄的金属接片,该接片使旋转锁闩轴与锁销在主卡锁位置分开。窄的金属接片与旋转锁闩的包围旋转锁闩轴的其余金属区域相比是窄的。与上述其余金属区域不同,这个区域实际上并不有助于机械稳定地可旋转地支承旋转锁闩。这种窄的接片可以由其它材料、例如塑料制成。因此这个窄的接片更不能有助于持久地可旋转地支承旋转锁闩。
因为旋转锁闩的保证持久地可旋转支承的金属部分没有完全包围旋转锁闩轴,因此可以减小在锁保持销与旋转锁闩轴之间的间距并由此加大闭锁部件比。因此也使要求保护的锁相对容易地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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