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内设备控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05497.6 | 申请日: | 2010-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25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1 |
发明(设计)人: | 中岛和洋;木村有伸;冈田广毅;村上纮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电装;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E05B49/00 | 分类号: | E05B49/00;B60R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康建峰;王娜丽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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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备 控制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内设备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作为一个示例性传统车内设备控制系统,在以下专利文献1中披露了车辆电子钥匙系统(检测系统)。在该车辆电子钥匙系统中,装配在车辆中的控制装置通过相互无线电通信执行关于由控制装置的用户携带的便携式设备的核对,并且基于核对的结果控制车内设备。
该车辆电子钥匙系统包括装配在车辆中的智能安全控制装置和控制装置的用户所携带的便携式设备。智能安全控制装置将对响应频率进行指定的指定请求信号发送至便携式设备。当在发送指定请求信号之后的预定许可时段内没有接收到无线电信号时,智能安全控制装置通过将响应频率改变到一不同频率来发送指定请求信号。便携式设备选择由指定请求信号所指定的响应频率,并且将所选响应频率的接收响应信号发送至智能安全控制装置。这防止了由于响应信号的干扰而导致响应信号未被接收到。借此使得该无线电通信对干扰无线电通信的因素(诸如,干扰)的影响不太敏感,可以正常地操作控制对象。
然而,在当检查结果表明不成功核对时切换通信频率以再次执行核对的系统的情况下,频率需要被切换,直到检查结果表明成功核对为止,每次甚至在车辆和便携式设备所在的无线电波条件不改变的条件下仍执行该核对。从而,由于通信的次数和时间增加导致响应特性很可能降低。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JP 2008-190173A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具有提供能够抑制响应特性的降低而同时使无线电通信对诸如干扰无线电波的因素的影响不太敏感的车内设备控制系统的目的。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车内设备控制系统包括便携式设备和车辆侧单元。车辆侧单元装配在车辆上,用于通过车辆侧单元发送请求信号并且便携式设备响应于车辆侧单元的请求信号返回响应信号的相互通信来执行关于便携式设备的核对,从而基于检查结果控制车内设备,当检查结果表明不成功核对时,车辆侧单元切换通信频率以再次执行相互通信和核对。便携式设备包括:便携式设备通信部,用于作为与车辆侧单元的相互通信而接收从车辆侧单元发送的请求信号并返回响应信号。响应信号包括ID码,并且以由车辆侧单元指定的通信频率被发送。车辆侧单元包括检测部、频率设置部、车辆侧通信部、核对部和存储部。检测部检测启动核对的用户操作。频率设置部设置将被指定给便携式设备的通信频率。车辆侧通信部作为与便携式设备的相互通信将请求信号发送至便携式设备并接收响应信号。车辆侧通信部将表明由频率设置部设置的通信频率的频率信息发送至便携式设备。核对部核对ID码和预先注册的注册码。ID码被包括在从便携式设备发送的和由车辆侧通信部接收的响应信号中。存储部存储当检查结果表明成功核对时所使用的通信频率。频率设置部被配置成切换当检查结果表明不成功核对时指定的通信频率。频率设置部被配置成对于由检测部检测到的每次用户操作执行多次核对,并且将当由核对部执行的多次核对中的第一次核对成功时存储在存储部中的通信频率设置为将在执行下一次核对和随后核对时使用的通信频率。
在每次进行用户操作时多次重复核对的情况下,通常预期车辆和便携式设备所在的无线电波环境不改变很多。如果在响应于每次用户操作而多次执行核对的情况下,核对被成功地执行一次,则非常可能在随后核对操作中,通过使用导致成功核对的通信频率在车辆侧单元和便携式设备之间执行相互通信。
根据上述车内设备控制系统,在响应于每次用户操作的多次核对中第一次核对导致成功核对之后,可以仅将第一次能够成功核对的通信频率指定给便携式设备。从而,可以选择对诸如干扰无线电波的因素不太敏感的通信频率(在成功核对时使用的通信频率)。结果,不必在每次执行核对时都切换通信频率,并且抑制了响应特性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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