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车辆防盗方法以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69464.4 | 申请日: | 2010-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47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罗笑南;孟思明;曹庭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大学 |
主分类号: | B60R25/00 | 分类号: | B60R25/00;G08B2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06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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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车辆 防盗 方法 以及 系统 | ||
1.一种智能车辆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当前使用车辆的使用者是否为车辆的合法车主;
在检测出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不为该车辆的合法车主时,验证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是否得到授权使用;
在验证出当前使用该车辆的使用者是没有得到授权使用时,对所述车辆进行熄火后不能再次启动的熄火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车辆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当前使用该车辆的使用者是否为车辆的合法车主之前还包括:
关联车辆信息与所述车辆的合法车主的特征信息,形成关联数据;
存储所述关联数据;
设置启动所述车辆的车辆启动密码;
输入车辆启动密码,检测所述输入的车辆启动密码是否为正确的车辆启动密码,如果否,则不启动该车辆,如果是,则启动该车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车辆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信息包括:
车辆型号、车辆牌照号码、车辆中配置的全球定位系统GPS;
所述车辆的合法车主的特征信息包括:
合法车主的指纹信息、合法车主的脸部信息、合法车主的瞳孔信息、合法车主的联系方法包括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车辆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当前使用车辆的使用者是否为车辆的合法车主包括:
获取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的指纹信息、脸部信息、瞳孔信息;
检测所述获取的当前使用该车辆的使用者的指纹信息、脸部信息、瞳孔信息是否与所述合法车主的指纹信息、合法车主的脸部信息、合法车主的瞳孔信息相一致,如果是,则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为所述车辆的合法车主,如果否,则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不为所述车辆的合法车主。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车辆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当前使用车辆的使用者是否为车辆的合法车主之后,所述验证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是否得到授权使用之前,还包括:
发送所述检测当前使用该车辆的使用者是否为所述车辆的合法车主时所检测到的当前使用该车辆的使用者的信息、所述存储的所述关联数据到车辆监控中心;
车辆监控中心接收所述发送的所述所检测到的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的信息、所述存储的所述关联数据;
车辆监控中心根据所述接收的关联数据和所述车辆中配置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对所述车辆进行定位。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车辆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是否得到授权使用包括:
车辆监控中心根据所述接收的关联数据中的联系信息包括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联系所述车辆的合法车主,验证当前使用所述车辆的使用者是否得到授权使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车辆防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验证出当前使用该车辆的使用者是没有得到授权使用时,对所述车辆进行熄火后不能再次启动的熄火处理包括:
在验证出当前使用该车辆的使用者是没有得到授权使用时,车辆监控中心发送要求熄火后不能再次启动的车辆熄火指令到所述车辆;
所述车辆接收所述要求熄火后不能再次启动的车辆熄火指令,并对所述车辆进行熄火后不能再次启动的熄火处理。
8.一种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辆设备,用于检测当前使用车辆的使用者是否为车辆的合法车主,用于在车辆监控中心验证出当前使用车辆的使用者是没有得到授权使用时,对该车辆进行熄火后不能再次启动的熄火处理;
车辆监控中心,用于在所述车辆设备检测出当前使用车辆的使用者不为车辆的合法车主时,验证当前使用车辆的使用者是否得到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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