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砷玻璃瓶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56998.3 | 申请日: | 2010-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10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刘文明;张秉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忻州鑫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6/04 | 分类号: | C03C6/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34000***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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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瓶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砷玻璃器皿,具体涉及一种无砷玻璃瓶。
背景技术
玻璃工艺是一项传统的行业,由于玻璃本身所具有的一系列优良性能,使其应用极其广泛,几乎遍及了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在玻璃的生产、加工和使用过程中,也会造成一些负面的效应。比如在现有玻璃的生产中,由于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砷、锑物质,容易对人体造成危害。
砷和锑分别以As2O3、Sb2O3的形式广泛存在于各种玻璃中,作为澄清剂,起到消除气泡的作用。在用砷氧化物作为澄清剂时,低温As2O3吸收NaNO3分解放出的氧气变成As2O5,As2O5高温时再分解放出氧气,氧气进入气泡中,使气泡体积增大而从玻璃中排出,即:
600-1200℃时 As2O3+O2→As2O5
1300℃以上时 As2O5→As2O3+O2
一般来讲,玻璃中的砷锑氧化物通过两条途径来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一是在玻璃的熔制过程中,在高温环境下,一部分会挥发形成气体,挥发形成的气体随烟气进入大气,对大气造成污染;一是部分砷锑氧化物留在了玻璃中,在使用过程中逐步溶出,从而危害人体的健康。
由于砷锑氧化物在玻璃体中的溶出量较低,所以对人的危害并不是很明显,长期以来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然而它们对人体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的。现在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和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绿色环保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了GB19778-2005有关食品包装使用的有关玻璃容器砷、锑等溶出量的强制性标准。
为了控制食品包装玻璃中砷锑含量,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是不使用含砷锑的原料,仅靠提高熔化温度,延长澄清时间来进行生产,这种方法不仅大幅提高耗能,增加生产成本,而且会降低产量;另一种方法是依据氧化锑的毒性比氧化砷的毒性低的特性,以增加氧化锑用量来代替氧化砷,从而达到低砷的目的,但是这种玻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砷玻璃,而且尽管氧化锑的毒性低,但是其毒性依然不能忽视。直到目前为止,在食品包装使用的玻璃容器方面,对砷锑溶出量一直没有很好的控制,很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现有食品包装玻璃中由于砷、锑溶出量比较高,不利于人体健康和环保,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问题,而提供了一种无砷玻璃瓶。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无砷玻璃瓶,是由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各组分为原料制备的:
石英砂 100 锂(或钠、钾)长石 6-18
方解石 24-38 白云石 0-40
硝酸钠 2-6 萤 石 0-4.4
氟硅酸钠 0-6 纯 碱 30-40
硫酸钠 0.6-0.8 硫酸钙 1.3-1.7
氧化铈 0.6-0.8。
将上述各组分混合均匀,按照现有玻璃瓶制造方法,经混匀、熔制、成形、退火,即得一种无砷玻璃瓶。
进一步地,一种无砷玻璃瓶,是由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各组分为原料制备的:
石英砂 100 锂长石 12
方解石 28 白云石 20
硝酸钠 3-5 萤 石 0.6-3
纯 碱 32-38 硫酸钠 0.6-0.7
硫酸钙 1.4-1.6 氧化铈 0.6-0.7。
进一步地,所述原料中还含有脱色剂。
在生产过程中,硫酸钠、硫酸钙和氧化铈混合使用,作为澄清剂,代替原有砷锑氧化物。首先是硫酸钙,在1300-1400℃时,发生如下分解反应:
CaSO4→CaO+S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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