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炉渣排出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234466.X | 申请日: | 2010-07-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83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 发明(设计)人: | 何承发;李大明;刘秀华;李朝晖;刘钢;杨杰;禹小龙;汪春泳;罗理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海螺川崎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海螺川崎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3J3/00 | 分类号: | F23J3/00;F23G5/44 |
| 代理公司: | 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9 | 代理人: | 汤茂盛;王挺 |
| 地址: | 24107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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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炉渣 排出 装置 | ||
1.一种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本炉渣排出装置包括内部设有空腔的壳体(10),壳体(10)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与壳体内侧空腔相连通的进料开口(11)和出料开口(12),所述的壳体(10)的空腔中设置有与动力机构相连的螺旋送料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10)的轴线与水平面成一夹角,且壳体(10)上的进料开口(11)位于出料开口(12)的下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动力机构包括设置在壳体(10)旁侧的减速电机(30),减速电机(30)通过链传动驱动螺旋送料机构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10)的壳壁为中空状,壳壁两端部的外侧面上设有与其中空状的内部相连通的进水口(13)和出水口(14)。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旋送料机构包括设置在壳体(10)内部的转轴(20),转轴(20)的轴线与壳体(10)的轴线互相平行或重合,转轴(20)的两端部可转动的分别固定在壳体(10)的两端,所述的转轴(20)上盘绕有螺旋状的叶片(23)。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10)的轴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10~20°。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壁上的进水口(13)位于出水口(14)的下侧。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转轴(20)呈中空状,转轴(20)的两端部均伸出在壳体(10)的外侧,且转轴(20)的伸出在壳体(10)外侧的两端部上分别设置有与转轴中空状的内部相连通的进水接头(21)和出水接头(22)。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转轴(20)与壳体(10)构成转动配合的轴颈处设置有气封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炉渣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转轴(20)上的进水接头(21)位于出水接头(22)的下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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