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玻璃天线及车辆用窗玻璃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28908.X | 申请日: | 2010-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584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26 |
发明(设计)人: | 斋藤贡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硝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Q1/22 | 分类号: | H01Q1/22;H01Q1/38;B60J1/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谢丽娜;关兆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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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玻璃 天线 窗玻璃 | ||
1.一种车辆用玻璃天线,窗玻璃上设置有天线导体和与所述天线导体连接的供电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天线导体包括第一元件、第二元件、第三元件、第四元件、第五元件、以及连接元件,
所述供电部位于所述第一元件的左右方向的任一侧,
所述第一元件沿所述窗玻璃安装在车辆时的上下方向延伸,且包括第一终端部和第二终端部,其中所述第一终端部是向作为所述上下方向中的任一方向的第一方向延伸的终端,所述第二终端部是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方向的第二方向延伸的终端,
所述第二元件以所述第一终端部为起点,向与所述上下方向正交且相对于所述第一元件靠所述供电部所在位置侧的方向即第三方向延伸,
所述第三元件以所述第一终端部为起点,向与所述第三方向相反方向的第四方向延伸,
所述第四元件以所述第二元件为起点,向所述第二方向延伸,
所述第五元件以所述第三元件为起点,向所述第二方向延伸,
所述连接元件在所述第二方向侧绕过所述第四元件的靠所述第二方向侧的元件端并连接所述供电部和所述第二终端部,
所述第四元件和所述第五元件中的至少一方具备向所述第二方向弯曲并延伸的弯曲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玻璃天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元件和所述第五元件中的任一个向所述第二方向弯曲并延伸,
所述第四元件的弯曲部具备第一开口部,所述第一开口部至少具有向所述第三方向侧开口的部分和向所述第四方向侧开口的部分的任一部分,
所述第五元件的弯曲部具备第二开口部,所述第二开口部至少具有向所述第三方向侧开口的部分和向所述第四方向侧开口的部分的任一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玻璃天线,其特征在于,
设所希望的广播频带的中心频率在空气中的波长为λ0、玻璃波长缩短率为k(其中k=0.64)、λg=λ0·k时,
以最短的距离连接所述供电部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延伸的终端的导体路径中最长的导体路径的长度为0.5λg以上、0.9λg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玻璃天线,其特征在于,
以最短的距离连接所述供电部和所述第二元件的延伸的终端的导体路径中最长的导体路径的长度为1043mm以上、1877mm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玻璃天线,其特征在于,
设所希望的广播频带的中心频率在空气中的波长为λ0、玻璃波长缩短率为k(其中k=0.64)、λg=λ0·k时,
所述第四元件的导体长度为0.20λg以上、0.60λg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玻璃天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元件的导体长度为417mm以上、1251mm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玻璃天线,其特征在于,
设所希望的广播频带的中心频率在空气中的波长为λ0、玻璃波长缩短率为k(其中k=0.64)、λg=λ0·k时,
所述第五元件的导体长度为0.20λg以上、0.60λg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玻璃天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五元件的导体长度为417mm以上、1251mm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玻璃天线,其特征在于,
设所希望的广播频带的中心频率在空气中的波长为λ0、玻璃波长缩短率为k(其中k=0.64)、λg=λ0·k时,
以最短的距离连接所述供电部和所述第五元件的延伸的终端的导体路径中最长的导体路径的长度为0.65λg以上、1.20λ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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