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皮影表演的机器人控制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52330.4 | 申请日: | 2010-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371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2 |
发明(设计)人: | 肖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肖弘 |
主分类号: | A63J19/00 | 分类号: | A63J19/00;G05B19/04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郭国中 |
地址: | 201100 上海市闵***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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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表演 机器人 控制系统 | ||
1.一种皮影表演的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皮影闪烁控制机器人以及投影大幕开合控制机器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影表演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包括移动装置,所述移动装置上设有集成了微控机的控制电路和通讯电路,并且设置有若干根与皮影的活动部位一一对应连接的控制杆,每根控制杆的一端固定在一个齿轮的偏心位置,所有齿轮安装在移动装置上,并由与控制电路连接的电机驱动其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皮影表演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之间设置有传动齿轮互相啮合传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皮影表演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均安装在移动装置上设置的一个可活动的基座上,基座外还设置有一个跳变齿轮,与基座之间用连杆连接,连杆固定在该跳变齿轮的偏心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影表演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影闪烁控制机器人包括移动装置,所述移动装置上设有集成了微控机的控制电路和通讯电路,并且设置有若干根与皮影的不同部位连接的支撑杆,移动装置上设置有相对于投影大幕前后移动的推进机构,推进机构由与控制电路连接的电机驱动,支撑杆的一端固定在推进机构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影表演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集成了微控机的控制电路和通讯电路,固定投影大幕的杆上设置有齿轮齿条,所述齿轮齿条连接在涡轮涡杆变速装置上,涡轮涡杆变速装置由与控制电路连接的电机来驱动。
7.根据权利要求2或5所述的皮影表演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装置是采用乐高机器人材料制成的小车。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所述的皮影表演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器人是由乐高软件控制。
9.根据权利要求7中任一所述的皮影表演机器人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器人是由乐高软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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