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线视频传输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37968.0 | 申请日: | 2009-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825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李建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建永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7/26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28 | 代理人: | 罗晓聪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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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 视频 传输 装置 | ||
1.一种无线视频传输装置,包括:无线视频传送部分(1)和无线视频接收部分(2),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无线视频传送部分(1)包括:视频获取单元(11)、视频模/数转换单元(12)、传输主控单元(13)和无线传输单元(14),其中视屏获取单元(11)采集到的视频信号经过视频模/数转换单元(12)转化为数字信号后经过传输主控单元(13)处理,经过无线传输单元(14)发射出去;
所述的无线视频接收部分(2)包括:无线接收单元(21)、接收主控单元(22)、视频数/模转换单元(23)以及视频读取单元(24),无线接收单元(21)接收到的视频信号传输到接收主控单元(22)内,通过视频数/模转换单元(23)转化为模拟信号后,通过视频读取单元(24)显示出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视频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传输单元(14)与无线接收单元(21)之间采用的无线传输技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线视频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获取单元(11)为摄像头;所述的视频读取单元(24)为电脑、可视电话、显示器中的任意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线视频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获取单元(11)与传输主控单元(13)之间还设置有音频模/数转换单元(15);所述的接收主控单元(22)与视频读取单元(24)之间还设置有音频数/模转换单元(2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线视频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主控单元(13)包括:用于存储信息的内存(131)、编码单元(132)和主微控制单元(133);所述的接收主控单元(22)包括:用于存储信息的内存(221)、解码单元 (222)和主微控制单元(223)。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条所述的无线视频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无线传输的图像采用H.264压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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