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207010.1 | 申请日: | 2009-10-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432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 发明(设计)人: | 颜泽宇;陈丁振;吴雅婷;林卓莹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薄膜电晶体液晶显示器产业协会;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7 | 分类号: | G02F1/1337;G02F1/13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邱军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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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 补偿 双折射 液晶显示 面板 | ||
1.一种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具有多个像素区,该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包括:
第一基板,其中该第一基板具有第一经配向处理的膜层;
第二基板,位于该第一基板的对向,其中该第二基板具有第二经配向处理的膜层;
多个点状液晶聚合物图案,位于该第一经配向处理的膜层以及该第二经配向处理的膜层上,其中每一点状液晶聚合物图案的面积介于1~225μm2;以及
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材料,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多个点状液晶聚合物图案排列成多条直线结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多个直线结构彼此平行排列。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相邻的两条该直线结构之间相距至少一个该像素区。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相邻的两该直线结构之间的距离介于50-200μ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多个点状液晶聚合物图案排列成多个环状结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每一该环状结构包围至少一个该像素区。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多个点状液晶聚合物图案之间的距离为1-25μ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其中之一为主动组件阵列基板,且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的另一为彩色滤光基板。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经配向处理的膜层及该第二经配向处理的膜层分别包括经配向处理的有机材料层或是经配向处理的无机材料层。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经配向处理的有机材料层包括聚酰亚胺、聚酰胺酸、聚酰胺、聚乙烯醇或聚乙烯醇肉桂酸酯。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学补偿双折射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经配向处理的无机材料层包括类钻石碳膜、氧化铟锡、氧化硅或氮化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台湾薄膜电晶体液晶显示器产业协会;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未经台湾薄膜电晶体液晶显示器产业协会;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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