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卸车厢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89868.2 | 申请日: | 2009-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290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赵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彬 |
主分类号: | B60P1/16 | 分类号: | B60P1/16;B60P1/2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创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尹振启 |
地址: | 017000内蒙古自***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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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卸车 | ||
1.自卸车厢,包括前厢体和后厢斗,其特征在于,前厢体后端的两侧上分别设置有支撑轴架,支撑轴架的顶部铰接有旋转臂,旋转臂上固定连接有后厢斗,后厢斗扣合在前厢体的尾部上后整体组合成一厢体结构;支撑轴架的底部和旋转臂之间设置有举升装置,通过举升装置将旋转臂的后端举起,来打开后厢斗,以增大车厢的卸货出口;所述旋转臂为U形结构,其包括左侧臂、右侧臂和后臂,左侧臂、右侧臂均沿所述厢体的长度方向设置,后臂沿所述厢体的宽度方向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车厢,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厢斗为梯形厢斗或三角形厢斗,并且前厢体和后厢斗的交界面为斜面或竖直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卸车厢,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臂、右侧臂和后臂的竖截面均为∩形结构,其均由两块侧板和上盖板构成,所述支撑轴架和举升装置均设置在两块侧板和上盖板所包围的空间之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车厢,其特征在于,所述厢体侧板的靠近所述支撑轴架的位置上设置有护板,该护板固定连接在所述厢体侧板的内壁上,并且护板的高度不小于所述支撑轴架的高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车厢,其特征在于,所述举升装置为液压缸或气压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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