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57277.7 | 申请日: | 2009-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920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24 |
发明(设计)人: | 彭达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米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L1/12 | 分类号: | C10L1/12;C10L1/02;C10L10/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孙大为 |
地址: | 20006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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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彩色 火焰 液体燃料 | ||
1.一种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是由发色母料和主燃剂经加温溶合而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色母料是由金属氯化物、金属溴化物或硼酸等色剂原料,至少与水和甘油溶合配制而成,其重量配比为,色剂原料∶水∶甘油=100∶200∶1。
所述主燃剂是由甘油、水及醇类溶合配制而成,其重量配比为,水∶甘油∶丙二醇∶乙二醇=1∶6∶80∶10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发色母料中可另外增加乙醇,所述发色母料组成成分的重量配比为,色剂原料∶水∶甘油∶乙醇=100∶200∶1∶50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燃剂中可另外增加乙醇,所述主燃剂组成成分的重量配比为,水∶甘油∶丙二醇∶乙醇∶乙二醇=1∶6∶80∶10∶103。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发色母料的色剂原料为氯化锂、氯化钠、氯化铜、溴化钾、硼酸。
5.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发色母料与主燃剂同步置入容器中,加温至80℃,搅拌均匀。
6.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色剂原料为氯化锂的发色母料与主燃剂的重量配比为,发色母料∶主燃剂=4∶1000。
7.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色剂原料为氯化钠的发色母料与主燃剂的重量配比为,发色母料∶主燃剂=1∶1000。
8.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色剂原料为氯化铜的发色母料与主燃剂的重量配比为,发色母料∶主燃剂=20∶1000。
9.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色剂原料为溴化钾的发色母料与主燃剂的重量配比为,发色母料∶主燃剂=5∶1000。
10.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彩色火焰的液体燃料,其特征在于:色剂原料为硼酸的发色母料与主燃剂的重量配比为,发色母料∶主燃剂=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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