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烤肉炉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01958.1 | 申请日: | 2009-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99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21 |
发明(设计)人: | 陈建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烙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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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烤肉 | ||
1.一种烤肉炉,其特征在于,包含有:
一炉体,包括第一端与第二端,所述的炉体第一端与第二端的外壁面分别设有一枢部;
一盖体,枢接于所述的炉体,所述的盖体两端分别形成一枢耳,所述的枢耳枢接于所述的枢部;
两个脚架,分别枢接所述的炉体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的两个脚架分别包括一抵挡部,所述的两脚架相对所述的炉体收折时,所述的抵挡部抵挡所述的盖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烤肉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脚架分别由所述的炉体第一端与第二端延伸而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烤肉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体第一端与第二端分别设有一枢接脚,两个所述的枢接脚分别枢接于所述的两脚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烤肉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体包括一身部与一开放部,所述的两脚架分别包括一枢接端与一抵接端,所述的枢接端枢接于所述的炉体,所述的抵接端包括所述的抵挡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烤肉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体包括一身部与一开放部,所述的两脚架分别包括一枢接端与一抵接端,所述的枢接端枢接于所述的枢接脚,所述的抵接端包括所述的抵挡部。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烤肉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身部呈弯弧状,所述的抵接端呈弯弧状,所述的枢接端相对所述的炉体枢转能够贴住所述的炉体的身部。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烤肉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体邻近所述的枢部更设有两个抵挡缘,第一所述的抵挡缘与所述的开放部呈垂直相交,所述的枢部位于第二所述的抵挡缘与所述的开放部之间,所述的两个抵挡缘抵挡所述的枢耳,进一步限制所述的盖体枢转。
8.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烤肉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脚架的抵接端还分别包括一置地部,所述的置地部能够抵接于地面。
9.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烤肉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体的身部设有数个支撑部,所述的两脚架收折时,所述的支撑部能够支撑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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