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加入到烟草制品中的制剂和组成部分在审
| 申请号: | 200880116002.X | 申请日: | 2008-09-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38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7 |
| 发明(设计)人: | O·索瓦尼米;M·萨拉斯普罗;V·萨拉斯普罗;M·马沃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拜奥希特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1/198 | 分类号: | A61K31/198;A24B15/30;A24D3/14;A61P25/32;A61P25/3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马崇德;李炳爱 |
| 地址: | 芬兰赫***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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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加入 烟草 制品 中的 制剂 组成部分 | ||
1.结合乙醛的化合物,其用于降低烟草和/或酒精依赖性。
2.按照权利要求1的用于降低烟草和/或酒精依赖性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
a)给予依赖于烟草或酒精的个体包含能够结合乙醛的化合物的制剂,与使用烟草制品和/或酒精同时使用,和/或
b)给予依赖于烟草或酒精的个体烟草制品,其中烟草制品附着有包含化合物的部分或组成部分,该化合物能够结合吸烟和/或使用酒精期间或与吸烟和/或使用酒精有关的乙醛,和
c)允许个体吸烟和/或喝酒,其中结合乙醛的化合物可以将烟草制品或酒精所形成的乙醛结合,由此防止形成称为哈尔碱的化合物,和
d)使阶段(a)或(b),或两者同时,重复多次,以及(c),以便降低个体的烟草和/或酒精依赖性,从而导致终止吸烟或终止使用酒精。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烟草制品是指香烟、雪茄或烟斗。
4.按照权利要求1至3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该使用包括一个阶段,其中告诉个体关于由烟草或酒精产生的乙醛在口腔或消化系统的其它地方所引起的致癌性及其它健康危害。
5.按照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消耗至少一个烟草制品期间,保留在口腔中的制剂释放结合乙醛的化合物。
6.按照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保留在口腔中的制剂可以释放结合乙醛的化合物至少5分钟。
7.按照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保留在口腔中的制剂包含1至20mg结合乙醛的化合物。
8.按照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保留在口腔中的制剂可以释放结合乙醛的化合物至少半小时。
9.按照权利要求8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保留在口腔中的制剂包含至少50mg结合乙醛的化合物。
10.按照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给予与使用酒精有关的或只要血液中有酒精的个体、用以将结合乙醛的化合物释放到胃里至少30分钟的制剂。
11.按照权利要求10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以2至4小时的间隔给予个体制剂。
12.按照权利要求10或11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个体的胃不含酸、幽门螺旋菌(helicobacter)感染,或个体使用可减少胃酸分泌的药物。
13.按照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部分或组成部分包含0.5至100mg结合乙醛的化合物。
14.按照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结合乙醛的化合物包含一个或多个游离氨基以及巯基或磺基。
15.按照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结合乙醛的化合物包括一或多种按照式(I)的化合物:
其中
R1是氢或具有1至4个碳原子的酰基;
R2是巯基或磺基;和
n是1、2、3或4,
或这些化合物的盐。
16.按照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结合乙醛的化合物选自:L-半胱氨酸,D-半胱氨酸,半胱氨酸(cysteinic acid),半胱氨酸-甘氨酸,胱氨酸,苏式-或赤式-β-苯基-DL-半胱氨酸,β-四亚甲基-DL-半胱氨酸,甲硫氨酸,丝氨酸,D-青霉胺或它的N-端二肽,氨基脲,谷胱甘肽,还原的谷胱甘肽,β-巯基乙基胺,DL-高半胱氨酸,DL-高半胱氨酸(homocysteinic acid),N-乙酰半胱氨酸,L-半胱氨酰-L-缬氨酸,β-β-四亚甲基-DL-半胱氨酸,半胱氨酰甘氨酸,巯基乙基甘氨酸,盐酸半胱氨酸,盐酸硫胺,偏亚硫酸氢(metabisulphite)钠,精氨酸,甘氨酸,甜菜碱(lycine),氯化铵,1,4二硫苏糖醇,硫醇(mercaptane),或它是任何这些化合物的盐。
17.按照前述权利要求的任一项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结合乙醛的化合物选自下列:L-或D-半胱氨酸,乙酰半胱氨酸,N-青霉胺,或以与L-或D-半胱氨酸同样的方式起作用的半胱氨酸的衍生物,或这些化合物的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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