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发卷曲改善剂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03485.2 | 申请日: | 2008-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484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2 |
发明(设计)人: | 长瀬忍;山口真主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K8/34 | 分类号: | A61K8/34;A61K8/02;A61K8/19;A61Q5/04;A61Q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 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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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 卷曲 改善 | ||
1.一种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含有0.05~80质量%的低级醇以及20~99质量%的水且粘度为 1~90,000mPa·s的毛发卷曲改善剂涂抹于头皮之后,不将其冲洗掉而 让其留在头皮上,
所述低级醇是选自乙醇、1-丙醇、2-丙醇、正丁醇、2-苯氧基乙醇、 苯甲醇、2-苯基乙醇、2-苄氧基乙醇、三甘醇、1,3-丁二醇、丙二醇、 己二醇、二甘醇中的1种或2种以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毛发卷曲改善剂以每二天一次以上的频率被涂抹于头皮上。
3.如权利要求1或者2所记载的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二个月以上的期间内反复地将所述毛发卷曲改善剂涂抹在头皮 上。
4.如权利要求1或者2记载的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毛发卷曲改善剂进一步含有生发和护发成分。
5.如权利要求4记载的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毛发卷曲改善剂含有0.001~10质量%的生发和护发成分。
6.如权利要求1或2记载的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洗完发之后1小时之内将所述毛发卷曲改善剂涂抹于头皮上。
7.如权利要求1或2记载的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洗完发以及用毛巾擦干毛发之后1小时之内将所述毛发卷曲改 善剂涂抹于头皮上。
8.如权利要求1或者2记载的毛发卷曲改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毛发卷曲改善剂涂抹于头皮之后,对头皮实施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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