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电影和广告播放功能的车载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0820229348.8 | 申请日: | 2008-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0793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彭勇;黄雄栋;刘燚华;陈义华;叶法宝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00 | 分类号: | H04W4/00;H04L29/08;H04N7/08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潘国庆;李雁翔 |
地址: | 361000福建省厦***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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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电影 广告 播放 功能 车载 终端 | ||
1.具有电影和广告播放功能的车载终端,微处理器模块的第一组I/O端口连接GPS模块的I/O端口,微处理器模块控制GPS模块的工作模式并接收GPS模块输出的GPS数据;微处理器模块的第二组I/O端口连接GSM模块的I/O端口,微处理器模块控制GSM模块向管理中心发送GPS数据;微处理器模块的第三组I/O端口连接音视频处理模块的I/O端口,音视频处理模块分别连接喇叭、麦克风和显示器;微处理器模块的第四组I/O端口连接键盘;微处理器模块控制GSM模块和音视频处理模块经GSM网进行话音通信或者经GPRS网进行数字式数据传输;其特征在于:微处理器模块的第五组I/O端口连接WIFI模块的I/O端口,微处理器模块的第六组I/O端口连接SD卡,微处理器模块控制WIFI模块经无线局域网接收电影节目和广告节目并控制SD卡保存该电影节目;微处理器模块控制音视频处理模块播放广告节目和SD卡中保存的电影节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电影和广告播放功能的车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微处理器模块的第七组I/O端口连接摄像头的I/O端口,微处理器模块控制摄像头拍照;微处理器模块控制GSM模块经GPRS网将摄像头拍摄的图像数据向管理中心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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