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拖拉玩具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66029.7 | 申请日: | 2008-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24518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14 |
发明(设计)人: | 吴申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申龙 |
主分类号: | A63H7/02 | 分类号: | A63H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2000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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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拖拉 玩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具体地涉及一种拖拉玩具。
背景技术
长久以来,拖拉玩具一直是幼儿喜欢的玩具之一,并且为了吸引幼儿,拖拉玩具常常采用动物造型或车辆造型。但以往的拖拉玩具,往往只注重色彩、造型方面的变化,而忽略对造型体本身活动性能的改善,使得造型呆板,不逼真,而影响了玩具对幼儿的吸引力。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拖拉玩具,其拖拉造型体本身是可活动的,从而使造型体可产生晃动而模拟动物行走时的效果,使玩具更加逼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拖拉玩具,包括拖拉造型体,固定于造型体底部的滚轮以及拖拉造型体的拖绳,其中,造型体分成多块,各块之间用橡胶材料制成的连接带连接在一起。
采用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拖拉玩具,由于造型体分成多块,各块之间用橡胶材料连接在一起,利用橡胶材料的韧性和弹性,可以使造型体产生富有弹性的晃动,各块之间产生连动,而模拟动物等行走或奔跑时的动作,从而使拖拉玩具更生动和吸引幼儿。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及其特点。
图1是本实用新型拖拉玩具较佳实施例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拖拉玩具包括拖拉造型体1,在此实施例该造型体为斑点狗造型。众所周知,造型体可以采用多种体裁,如各种动物、汽车、火车等,因此,本实施例中的狗造型体不能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在造型体1的底部设有前后滚轮2,在造型体1还系有拖绳3。
在本实用新型中,造型体1分为四块,即11,12,13和14,其间采用橡胶材料制成的连接带4连接在一起。由于橡胶材料的韧性和弹性,当幼儿拖着玩具走动或奔跑时,造型体各块之间是相对活动的,从而可模拟出动物行走或奔跑时产生的有节奏晃动,使玩具造型更加逼真、生动,更能吸引幼儿。连接带4的尺寸,即其长、宽与所要连接的各块造型体的大小对应,以使之可以支撑住各块造型体并且可保持造型体动作平稳。
造型体的分割可以任意地分成多块,但较佳地是按动物体的解剖学原理或者按照车辆行驶可能产生晃动的各部分来分割造型体,以使造型体的活动更逼真、生动。如本实施例中,将造型体1根据狗的解剖学原理,大致分为四块,这样在拖拉时,可使狗的头部、躯体、臀部和尾巴产生明显的晃动,使造型体的活动与狗的动作非常相似。
以上结合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和优点进行了描述,但可以理解,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还可以对此实施例做出多种改变,这些变化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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