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玻璃自动抛光机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63341.0 | 申请日: | 2008-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940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03 |
发明(设计)人: | 尚儒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尚儒鸿 |
主分类号: | B24B29/02 | 分类号: | B24B29/02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蔡正保 |
地址: | 318058浙江省台***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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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自动 抛光机 | ||
1、玻璃自动抛光机,包括由电机驱动的磨棒(23),磨棒(23)安装于支座(4)上,其特征在于磨棒(23)下方设有玻璃夹持槽(6),夹持槽(6)与水平移动装置连接,支座(4)与设有垂直定位机构的垂直移动装置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自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夹持槽(6)放置于方槽(5)内,方槽(5)通过纵导轨(11)安装于横板(2)顶面,横板(2)通过横导轨(9)安装于底座(1)顶面,方槽(5)和横板(2)均与相应的电机连接,上述构成水平移动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自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支座(4)通过垂直导轨(10)安装于活动板(3)的前侧,活动板(3)通过垂直定位机构与步进电机(16)的丝杠连接,上述构成垂直移动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自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垂直定位机构的凸块(13)与活动板(3)固连,电机(16)的丝杠与凹块(14)连接,凹块(14)右侧中部制有凹槽,凸块(13)左侧中部设有楔形凸条(21),凸条(21)下方设有由所气缸(15)控制的楔形滑条(22),滑条(22)长度小于凸条(21),两者楔形配合;固定条(17)安装于凹块(14)的顶部,固定条(17)外端通过弹簧(20)与凸块(13)顶部抵触,挡片(18)安装于固定条(17)底部,与挡片(18)配合的光电开关(19)安装于凸块(13)顶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自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凸条(21)为底面内端向上倾斜的楔形块,滑条(22)为顶面内端向上倾斜的楔形块,滑条(22)左端的高度H为3毫米,右端高度大于左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玻璃自动抛光机,其特征在于磨棒(23)能卸装安装于支座(4),方槽(5)后侧安装有长槽(8),两槽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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