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踏板车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47007.6 | 申请日: | 2008-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2993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21 |
发明(设计)人: | 施联发 | 申请(专利权)人: | 施联发 |
主分类号: | B62K17/00 | 分类号: | B62K1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 琴 |
地址: | 中国香港九龙***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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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踏板车 | ||
1、一种电动踏板车,包括手柄、控制支架、前轮支架、带电机的一体式前轮、电池、踏板和后轮,控制支架上端安装所述手柄,下端与所述前轮支架固接,所述前轮通过主轴安装在前轮支架下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通过转轴活动连接在所述前轮支架后端,且所述转轴上套设有回中扭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支架的上端向后延伸出间隔开的上支臂和下支臂,所述踏板前端伸出的连接臂通过转轴安装在所述上支臂和下支臂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臂和所述连接臂之间的转轴上设有所述回中扭簧,所述扭簧的两个末端分别与所述上支臂上的第一限位柱以及所述连接臂上的第二限位柱相卡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的脚踏位由台阶状底板和从所述台阶状底板两侧向上延伸的侧壁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台阶状底板包括第一水平踏板、第二水平踏板和将二者连接的斜板,其中第一水平踏板和第二水平踏板之间存在一定的高度差;所述踏板的脚踏位还包括位于后轮支撑部上表面的第三水平踏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轮包括前后排列且底部同高的第一后轮和第二后轮,且所述第一后轮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后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后轮安装在从踏板下部倾斜伸出的连杆上,所述踏板底部伸出的定位柱与所述连杆相抵以限制所述第二后轮的高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柱是锁紧在所述踏板底部的定位螺栓。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底部还设有一套设有弹簧的刹车螺栓,与所述连杆的对应位置连接,且所述刹车螺栓与所述电动踏板车的刹车系统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体式前轮采用数码无炭刷电机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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