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透明的便携袋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37384.1 | 申请日: | 2008-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9493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26 |
发明(设计)人: | H·克雷默 | 申请(专利权)人: | H·克雷默 |
主分类号: | A45C3/00 | 分类号: | A45C3/00;A45C7/00;A45C13/36;A45C13/30;A45C13/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 若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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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明 便携 | ||
1.一种便携袋,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其具有正面部分、后面部分、侧面部分和底面部分;以及,把手部件,
该主体的至少一部分由透明材料制成,使得能从外面看到和检查该主体内的物品。
2.一种在安全检查区域使用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其具有正面部分、后面部分、侧面部分和底面部分;以及,把手部件,
私人的物品和/或与安全相关的物品能放在所述主体内,以便进行安全检查,所述主体的至少一部分由透明材料制成,使得能从外面看到和检查便携袋内的物品,这方便了安全检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部分、后面部分、侧面部分和底面部分中的至少一个通过加强部件连接到其他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部分、后面部分和底面部分通过加强部件连接在一起,以便形成所述主体,所述加强部件设计成使得该便携袋能卷成圆柱体的卷紧形式。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部分、后面部分、侧面部分和底面部分中的至少一个由透明塑料薄膜、透明纤维或透明织物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部分、后面部分和侧面部分均是由透明塑料薄膜、透明纤维或透明织物制成,并且设置在顶端加强部件和底端加强部件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由透明塑料薄膜、透明纤维或透明织物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私人的物品和/或与安全相关的物品包括钥匙、移动电子装置、个人化妆品、药物、饮料、钱包和手表。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件设计为连接所述主体的一个或多个握持带,分别用于手持、手提、肩背或身体背负。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具有用于封闭所述便携袋的闭合件。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便携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具有内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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