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止内存泄漏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46626.5 | 申请日: | 2008-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04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发明(设计)人: | 李平立;王会波;梁长庆;龙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大学;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36 | 分类号: | G06F11/36;G06F9/5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871***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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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止 内存 泄漏 方法 | ||
1.一种防止内存泄漏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在创建实际对象的同时,创建一个对应的访问代理对象;
(2)用户通过对应的访问代理对象访问实际对象;
(3)程序结束后,释放访问代理对象指向实际对象的指针;
(4)销毁实际对象以释放内存空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内存泄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中,创建的访问代理对象中记录的信息为实际对象在内存中的地址。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内存泄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用户通过指针访问访问代理对象,访问代理对象通过指针访问实际对象。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止内存泄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多个用户能够通过多个指针同时指向一个访问代理对象来引用对应的实际对象。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内存泄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当访问代理对象指向实际对象的指针被释放后,访问代理对象中记录的信息为空地址,标志该访问代理对象能够被重置或者等待被销毁。
6.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防止内存泄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4)中,先销毁访问代理对象,继而销毁实际对象。
7.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防止内存泄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4)中,访问代理对象在系统运行时被统一回收处理,或者被新对象重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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