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145783.7 | 申请日: | 2008-08-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547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24 |
| 发明(设计)人: | 蒋铭瑞;张钧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复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22C38/40 | 分类号: | C22C38/40;C22C38/44;C22C38/50;A63B5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苗 凌 |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中山区***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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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 构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步骤:
选用铬当量介于14.9至30.8,镍当量介于8.3至18.2的不锈钢材料预制一个杆头构件;
加热该杆头构件至开始产生麻田散体组织的一临界温度以上,并使该杆头构件的温度维持在该临界温度以上至少超过一恒温时间;
以水冷方式急速冷却该杆头构件;及
将该杆头构件加热至一个热处理温度,该热处理温度介于460℃至538℃,并恒温2小时至4小时后冷却该杆头构件。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水冷方式急速冷却该杆头构件后,针对该杆头构件进行打弯成型。
3、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水冷方式急速冷却该杆头构件后,针对该杆头构件进行超低温处理。
4、依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超低温处理使该杆头构件的温度下降至-73℃,且维持8小时。
5、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杆头构件为打击面板。
6、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临界温度介于980℃至1040℃。
7、依据权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杆头构件选用铬当量介于23.1至30.8,镍当量介于9.7至10.7的15-7型不锈钢材料。
8、依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15-7型不锈钢材料的组成比例,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的碳0.09%以下、硅1%以下、锰1%以下、磷0.035%以下、硫0.03%以下、镍6.5%至7.5%、铬14%至16%、铝0.75%至1.5%及钼2.3%至3.0%,其余比例为铁。
9、依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临界温度为1040℃,该恒温时间控制在40分钟至80分钟。
10、依据权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杆头构件选用铬当量为18.3,镍当量为9.1的ES230型不锈钢材料。
11、依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ES230型不锈钢材料的组成比例,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的碳0.042%、硅1.53%、锰0.3%、磷0.025%以下、硫0.004%以下、镍7.21%、铬14.7%、铜0.7%、钛0.39%及氮0.009%,其余比例为铁。
12、依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临界温度为1040℃,该恒温时间控制在40分钟至80分钟。
13、依据权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杆头构件选用铬当量介于22.1至28.3,镍当量介于9.7至11的17-7型不锈钢材料。
14、依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17-7型不锈钢材料的组成比例,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的碳0.09%以下、硅1%以下、锰1%以下、磷0.04%以下、硫0.03%以下、镍6.5%至7.75%、铬16%至18%及铝0.75%至1.5%,其余比例为铁。
15、依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临界温度为1040℃,该恒温时间控制在40分钟至80分钟。
16、依据权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杆头构件选用铬当量介于15.2至18.1,镍当量介于11.5至12的275型不锈钢材料。
17、依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高尔夫杆头构件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该275型不锈钢材料的组成比例,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的碳0.02%以下、硅0.25%以下、磷0.015%以下、硫0.01%以下、锰0.25%以下、镍10.75%至11.25%、钛1.55至1.80%、铌0.15%至0.3%、钼0.75%至1.25%及铬11.0%至12.5%,其余比例为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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